近日贵州省多个地区出现财政局要求退还财政还款承诺函,昨日小编的微信群和朋友圈成功被这条新闻成功刷屏啦常州风韵出行!
圈内朋友们纷纷谴责这是政府耍流氓,无信用。更有朋友直呼这是不想还钱的节奏?政府融资要变天啦?其常州风韵出行他省会不会效仿?
其实大可不必这么紧张,天还是那个天,只是要按规矩办事常州风韵出行了而已!
退还《承诺函》源于上级审查
该事项主要是由于财政部收到贵州省地方政府违规出具担保性质文件的举报,赴贵州省调研后要求贵州省各地方政府限期撤回财政担保性质文件,逾期将追究地方领导相关责任。
因此各地才被迫陆续收回前期出具的承诺函。该事项并非地方政府有意逃避还款责任。类似事件可参考2014年12月,乌鲁木齐国投企业债券和常州天宁区企业债券在财政部压力下,当地财政局取消将企业债券纳入政府专项债务。
贵州关于《承诺函》早有明文规定
项目担保措施中要求加入财政《承诺函》已经成了业内潜规则,而且是在明知有明文规定禁止出此类函件的情况下。如今收回《承诺函》也不过是按章行事,与不想还款耍流氓性质是不一样的。
《承诺函》其实并无法律效力
其实,早在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的一纸民事判决书就表明了,地方政府出具的《承诺函》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保证。政府出具的《承诺函》从法律上来讲确实不是担保的文书,只是相当于一个书面函的类似文件,只是一种道义约定。因而,《承诺函》没有完全的法律效率。政府要做债务的清偿或者代偿担保,原则上应该由同级或者上一级的人大审议通过才能出具《担保函》,才具有可偿性。
《承诺函》只是“安慰函”,这一性质其实业界心知肚明,但为何还在圈内一石激起千层浪,原因在于承诺函能给人心理安慰,有总比没有好。承诺函在项目流程中并非实质的增信措施,主要还是要看项目本身的风险,而非一味关注是否有政府承诺函。退还《承诺函》对业务影响其实并不大,只不过是把心知肚明的事挑明了,风向还是那个风向,天还是那个天,何须惶恐?
点击左下方“阅读原文”,阅读往期好文
3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