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携华出行对车辆的要求!
关乎每一个徐州人携华出行对车辆的要求的出行!
也关乎每位出租车与网约车司机的利益!
下面开始敲黑板携华出行对车辆的要求,划重点!
2016年12月30日,《市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徐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正式出台。两个文件对我市出租汽车的市场定位、业态发展、管理服务、网约车准入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关于网约车
规范发展的问题
平台公司要求
在这拟在我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网约车平台公司,除符合国家《暂行办法》规定的线上服务能力外,在我市的服务机构及其线下服务能力,还应当具备在本市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宜的固定办公场所,以及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宜的管理人员等条件要求。
关于车辆规定
(一)在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
(二)7座及以下乘用车;
(三)车龄不超过3年;
(四)轴距不少于2650毫米;
(五)落地总价不低于12万;
(六)新能源车辆轴距不小于2600毫米;
(七)纯电动续航里程不低于250千米;
(八)混动车纯电动驱动续航里程不低于50千米
驾驶员要求规定
在
(一)取得C1以上机动车驾驶证3年以上;
(二)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居住证;
(三)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
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四)无暴力犯罪记录;
(五)网约车从业资格考试合格,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其他注意事项
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只能注册一个网约车平台公司。网约车实行市场调价。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按照网约车的服务标准分类确定网约车运价,实行明码标价,并向乘客提供相应的出租汽车发票。
关于顺风车
《指导意见》从私小客车合乘的定义、合乘的原则、成本分摊的原则、合乘性质等进行了明确,具体规定将有交通、公安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同时要求,网约车经营者及驾驶员不得以私小客车合乘名义提供网约车经营服务,不得在网络预约服务过程中承揽拼车、顺风车等合乘业务。
相关责任
网约车平台公司对于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等,应当承担先行赔付责任。
退出机制
《指导意见》明确了巡游车的经营权管理制度,全是巡游车经营权统一实行无偿有期限使用,完善了经营权退出机制,对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等情形,依法收回经营权。
细则明确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至2017年4月30日为过渡期。期间各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相关规定积极办理经营许可手续,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完善平台上车辆和人员的营运资质。过渡期内不符合条件车辆、驾驶员,应由平台公司主动清退或驾驶员自行退出。过渡期后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严查,并及时将有关信息录入信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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