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携华出行交10000块钱的押金,四轮代步车以其操作简单、价格低廉携华出行交10000块钱的押金的特点得到很多中老年人的青睐。但由于这类车事故频发,存在安全隐患,目前淄博多部门已开始对其进行整治。近日,张店的段先生想买一辆这种车,携华出行交10000块钱的押金他向车行交了500元“定金”后,才得知这类车不能挂牌。如今,他想退回“定金”却犯了难。
今天上午,段先生告诉记者,他今年74岁,自从入冬后,他就跟妻子商量买一辆四轮代步车作为交通工具。11月25日,他跟妻子来到张店王舍小区附近一家电动代步车车行看车,当时他交了500元预订款,想买一辆近2万元的电动四轮代步车。
交完钱后,段先生听朋友说,目前这种代步车上路涉嫌违法,交警部门正在整治。闻听消息后,他就到了交警部门进行咨询,问到的结果与朋友介绍的相似,这让他感到非常纠结。因此他就想退回钱不再买了,但却遭到车行负责人的拒绝。
记者注意到,车行工作人员为段先生开的收据上标注着携华出行交10000块钱的押金:“定金 500”等字样。
“当时携华出行交10000块钱的押金我没想到这种车不能挂牌,早知道这样,我就不会交钱预订。”段先生表示,他所交的500元是预订款,车行应该退还。
段先生说,他拿着自己预订的那辆电动四轮车的出厂合格证到交警部门咨询,得到的结果是目前无法挂牌。
对此,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业务大厅的值班民警告诉记者,目前,段先生想买的那种电动四轮代步车的确不能落户挂牌,建议其不要购买。
随后,记者辗转找到了上述车行的负责人张先生。张先生告诉记者,当初段先生选中的车没有货,他们现从厂家进的车。当时由车行先垫付车款,但车到货后,段先生却表示不想买了,因此他不同意退还“定金”。
经记者协调,张先生同意退还给段先生300元或等那辆新进的代步车卖出去后再将500元全部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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