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记者:陈裕杰 通讯员:张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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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中国好同事啊携华出行取消订单扣10元,自己是本本族,又眼红朋友圈内有人卖分赚钱,就怂恿同事入伙。结果又临阵怯场让同事顶上,可惜同事道行尚浅,第一单买卖破绽百出被民警盯上。最后温州这四名80/90近00后,“女子卖分组合”被民警现场抓获,全都进了班房。
温州交警三大队二中队指导员张翔告诉记者,3月6日下午2点左右,樊某(女,22岁)和何某(女,19岁)一起来到交警三大队二中队的办事大厅内,樊某要求窗口民警对一辆温州牌照奔驰轿车的多起违法行为进行处理。民警将违法照片与樊某核对后发现有疑点,樊某却坚称其中三起违法行为都是由她驾车引起的,合计扣8分罚款350元。民警随即又对樊某进行了简单的询问,樊某的回答却前后矛盾。发现事有蹊跷的民警在为她开具了简易处罚决定书后,随即对她开展调查。
当事人离开办事大厅后立即转入附近的小巷子内,与另外两名女子杨某(26岁)和邹某(31岁)在一辆银色轿车内汇合。当她们准备离开时,民警迅速拦截了车辆。此时,车内“黄牛”组织者杨某,手里正揣着行驶证和手机联系下一笔业务,车内还有多本他人的行驶证,以及一份详实的买卖分数的账本。
经调查,原来这卖分“四人组合”是半路出家。成员之一的邹某自己是个“本本族”,在微信朋友圈认识“黄牛”杨某,了解到有人用驾驶证分数买卖赚钱。于是抱着侥幸心理的她,还怂恿自己的同事樊某入了伙。被民警抓获当天,组织者杨某手头正好有客户买分,她19岁的“合伙人”何某便带着两人到交警办事大厅,由何某带着她们前去处理,而杨某在车内继续联系生意。四人本以为卖分买分并不是什么大事,未曾想都因此进了班房。
根据交通法律、法规规定,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理是明确针对实际驾驶人的,代扣分数的行为将因提供虚假证言被严厉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机关依法办案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目前,樊某伙同杨某、何某、邹某共同预谋为车辆提供虚假证言处理违法行为,其中樊某为替他人车辆扣8分,邹某因害怕未替他人提供扣分而离开办事大厅。杨某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7日、罚款200元的处罚携华出行取消订单扣10元;何某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罚款200元的处罚;樊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罚款200元的处罚;邹某处以行政拘留6日、罚款200元的处罚。
贪图这么一点小便宜,结果最后被拘留,真是不应该!反对买分卖分,支持的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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