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 :基本信息
书名嘀嗒哈啰顺风车自动抢单和积分有关系吗:我们没有在一起
出版社:长江文艺出版社
作者:吴忠全
内容简介:
将吴忠全自出道以来,创作的爱情短篇小说《悠远的天空》《变幻的年代》《若北方吹起时我会想起你》等,重读并修订之后收录。更有新近创作的关于爱情的短篇小说《那些白水一样的日子》《在寒冬时候回忆你温柔》《月光与荒草》《更好的人》等,书中的爱情故事或大胆写实、或审慎白描,不动声色地将作者本人经历过的感情和情感以及对于爱的执着、看淡等领悟都磨碎揉进每一个故事里,增添嘀嗒哈啰顺风车自动抢单和积分有关系吗了最丰沛的佐味。
作者简介:
吴忠全,黑龙江人。上海最世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约作家。第二届“珍视明·文学之新”全国新人选拔大赛亚军。
已出版小说“声音三部曲”——《桥声》、《有声默片》、《单声列车》,因其洗练成熟的文字,以及善于从人性的缝隙中窥见世态炎凉的“黑暗”特质,被郭敬明、笛安、落落等作家鼎力推荐,被媒体誉为“小余华”,被郭敬明赞为“夜的原矿”,被读者捧为“黑暗骑士”。
书摘正文:
自序
记得那时还是冬天,我在去往南方的动车上,窗外的天很低也很阴霾,北方很冷,一片灰白,南方的冬小麦倒是还在成片的绿着,我本来想要靠着椅背睡去,可后座的小孩太淘气总是用手敲我的椅背,我回头瞪嘀嗒哈啰顺风车自动抢单和积分有关系吗他,他敲得倒更来劲了,这觉是睡不成了,无奈,我只好打开电脑,又塞上耳机,耳机里随机播放着歌曲,李健播放的多,他在唱着:“不知你现在的地方,离我有多遥远,站在最高的山顶上,能不能望得见…………”于是这旋律就诱发我想起很多往事,那些事情都如同山间的浓雾般,在记忆里忽而轻盈忽而浓烈,供自己细细品味。
但很多事情都不敢细想。
就拿这本书来说吧,里面最早的一篇文章,距今也快五年了,我都不太记得写下它时的心境了。前段时间,我把这十几篇小说都修改了一遍,但修改的内容并不多,虽然几年过去了,但再从头来看,似乎并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么糟糕。在重读的过程中我不断地为自己当时的念头和构思感到吃惊,仿佛那个写下这些文字的人并不是自己,我和那个人有同一种语境,但他比我更大胆,更犀利也更柔情。我看着看着甚至还会会心一笑,觉得有的文字写得真是任性,有的也写实的可怕,而更多的却是感动,我竟然这么默默的,不动声色的,见缝插针的把自己这些年经历过的感情和情感以及对于爱的领悟执着看淡和心灰都打碎揉进每一个故事里,这对如今后知后觉的我来说,多少有些羞赧。
第2页 :第01篇章 那些白水一样的日子
三月的时候我搬了家,那时北京的春天刚有些冒头,我在附近的超市里买一些生活用品,出来的时候有风迎面拂来,那风带着时节的味道,我猛地便感觉熟悉,稍微回味一下,就又嗅到了光阴的印记,不知不觉,来北京已经两年了。
时间的流逝总是静谧而唐突的,我们总觉得自己在掌控时间,而恰恰是时间在掌控着我们。它安静地推着我们往前走,然后再给我们猛然回望的机会,于是对于曾经的那些人和事,又有了真诚的感慨。我能清晰地记得两年前的很多事情,但却摸不太准那时的状态,如果笼统的来说的话,那时的自己还很饱满,现在的自己多了些眷顾。我想要试着去分析一下这其中的转变过程,但又通通觉得无力也觉不是重要的事情,可还是会多看清一些自己,多向内走一些。
大部分时间想要沉静,却又在更多的时间里想要找人说说话,面对爱情的时候不再是欣喜,甚至想要逃避,但又总是会觉得自己是在等待着什么。会时而兴奋时而悲观,偶尔疯狂也偶尔沉默,在那些花初开雪初落的日子里,会猛然的想起一个人。在失眠或喝得有些微醺的夜里,也会选一段回忆来刺痛自己。岁月总是不受掌控,人生又总是无趣漫长,想起那些爱过的人时,还是难免会试着幻想一下,如今要是还在一起会怎么样,可又总觉得这是在和自己过不去。
于是便想着,要无酒不欢,要放浪不羁,要寻欢作乐,要游荡人间。
还会想着,要归隐山林不碰红尘,要岁月绵长自生自灭,要风吹麦浪掠过星辰,要天空海阔卷走流云。
而更多的时候却是在告诉自己,要做一个明亮的人,要有一个封藏的故事,要看一遍日落长河,要安稳度过一生。
哪怕我们没有在一起,也要像是在一起。
以上,祝阅读愉快。
吴忠全
2015 年4 月7 号
第01篇章 那些白水一样的日子
是刚入冬的时节,我搬了新家,在北电附近。一个阳光温吞的下午,我在北电旁听课,课间休息的时候我站在教室外的一棵大树底下抽烟,抬头看树枝上的叶子就快掉光了,我就想着是不是该添一件厚外套。
一辆送外卖的自行车停在我身边,骑车的是一个年龄和我相仿的女生,戴着一顶毛线帽。她把毛线帽往额头上方拉了拉问道:“同学,请问学生宿舍怎么走?”我先是看了看她车后座上的外卖箱,然后给她指了个方向:“那边,顺着路走就行了。”
“谢谢。”她骑上车子离我而去,我掐灭了手中的烟回教室。那一天的课很没意思,大多听着听着就忘了,只模糊地记得老师说了句:“被称为大师们的电影导演虽然一般不会再拍出什么更出彩的电影,但至少能做到安全,这个安全就是电影的起承转合都很到位,不会出现太明显的缺点。”
我当时就在想,哦,原来拥有起承转合才能被称为一个完整的故事。
一到周末我的起床时间就要被严重推迟,屋子里刚通了暖气,热烘烘的,窝在被窝里让人感到安心又舒服,就会让人产生冬天也挺好的错觉。加湿器还在床边呼呼地喷着雾,我伸手在床边拿了一瓶矿泉水喝了一大口,剩下的全部加进了加湿器。这个屋子里,除了我自己,最有活力的就是它了。或者说,它比我还要有活力。
我起床的第一件事是打开电脑,找个网络电台随便播放几首歌曲,然后才是洗澡刷牙,接着顶着一头湿漉漉的头发走出浴室后翻出一摞外卖单子定饭吃。昨天门缝里又夹了几张新单子,我随便定了一家后闲得无事,便开始收拾屋子。
单身生活的第一要素就是不能放弃自己,哪怕出门把自己收拾得干净利落,家里乱成一团也会产生颓废感,我在懒惰的时候就告诫自己还年轻,放纵的生活就等老了再说吧,或者等到对生活失去了希望时再找它相伴。
当我把一堆衣服丢进洗衣机时,门铃响了,我隔着门问是谁?就算是一个单身男人也不能放松警惕,一般入室抢劫的构成除了歹徒的邪恶就剩下主人的疏忽。
“送外卖的。”一个女生的声音。
我打开门,收了外卖,在付钱的时候才发现钱包里没现金了。我尴尬地抬头看对方,这才发现竟是那天在学校向我打听路的女生。她也认出了我,笑容一下堆积在脸上:“原来是你呀!”我也立马堆起笑容:“是啊,真巧。”我心里想着这下没问题了,我可以下次叫外卖时再一起付钱。
她盯着我的钱包说:“没现金啦?没事,下次一起付吧。”真是通情达理的女生,我这么想着嘴里却说道:“你就不怕我不再点你家的外卖?”
“不怕,不再点我就来管你要,反正你也跑不了。”她说完用手指了指楼上,我以为她要上楼去送餐,却听到她说:“我就住楼上。”
我思考着是否以前坐电梯时遇到过,她却轻快地道:“我先走了,拜拜。”她挥手示意。
“拜拜。”我一手拎着外卖另一只手拿着钱包,挥了挥手,她却有些不好意思了,我这才发觉自己只穿着内裤,急忙把门关上。
吃过那份外卖,我嘴还没擦干净便接到了身处外地朋友的电话,说有些急事让我过去帮着处理,车票都帮我订好了。于是我踏上那趟列车去了另一个城市,一待就是半个月,忙得焦头烂额的,但结果是好的,所有棘手的事情都已变得顺遂。我在回程的路上看着窗外的风景,有一种实实在在的成就感。
也就在这时,我猛然想起了她,想起了欠的那一份外卖的钱,想着她可能一直等着我再点一份外卖,可是怎么也等不到,便下楼来找我,敲门又没人开,她也许会觉得我这人不靠谱,是骗子,还是那种让人瞧不起的小骗子。
想到这我竟起了一身冷汗,这层冷汗散去后我却感觉浑身燥热。我总是为生命中一些小的误解或是疏忽而无法原谅自己,哪怕不足挂齿,哪怕已过去很久,可我每每在不经意间忆起,仍旧会悔恨当初,责怪自己,正如此时此刻。
我想,作为人的信任最怕换回的就是失望和不是故意的漫不经心吧。
回到家我便直奔楼上,敲门没人开,我又跑回家里拨打那家外卖的电话,点了一份餐。可等送餐的按响门铃,打开门却是个男生,我问他原来那个女生怎么没来?他说前几天辞职了,我又说我还欠你们一份外卖的钱,他却摇着头说不知道这事,他是新来的不太清楚,于是只收了一份的钱便要走。我又问他知不知道以前那女生的电话号码,他冲我摇了摇头。
我盯着手中的外卖实在没什么胃口,便丢进了垃圾桶,到阳台看了看养的绿植,这些天没浇水,它们都快要干死了。我拿起水壶往它们身上喷了点水,想着到了晚上再去楼上敲门看看,一定不要让她误解自己。
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没有再见过那个女生,我几乎每天都要到楼上去敲门,无论早中晚或是凌晨,都没有人来开门。直到有一天,我再敲门的时候,一个年轻男人伸出头来,问我找谁。我说找一个女生,他说自己是刚搬来的,家里还没有女生。
经历了这么一段小插曲,我的生活再一次回归平静,我仍旧时常去北电旁听课,但只是在没风的天气里。我不喜欢起风的日子,那会把一切都弄得慌乱,那会让我想起年少的过往,都是焦躁与混乱记忆。岁月其实总会用它最简单的方式,把人变得心平气和。
那天中午下了课,我去食堂吃饭,要了红烧茄子和蒸南瓜,坐在靠近电视机的位置,边吃边看一些时政要闻。新闻结束后是天气预报,播报说东北下了几场暴雪,北京也要迎来更强烈的寒流,我突然又想到自己还没添一件厚实的棉衣,身上的这件还是前几年买的。
这时一个餐盘落在了我的桌子上。“好久不见。”声音在头顶响起。
我抬起头,就看到那女生的脸庞:“是啊,好久不见。”
我们一起在食堂吃过了饭,之前的事情几句话就解释开了。我说我去找过你很多次。她说我也去找过你一次,找不到,外卖的钱我就替你垫付了。我说这钱我可不准备还了,她说那怎么可以?一个女生打工很辛苦。我说我留着下次请你吃饭,她说那我可要吃点好的。
我们往校门外面走,她抱着一口袋衣服,刚从学校的洗衣房取出来的,她说家里的洗衣机坏了,就到这里洗衣服。我问她为什么要搬走,搬到了什么地方。她说男朋友出国了,原来的房子一个人住太浪费了也太贵了,就搬到了附近的一个小房子里。
我问她:“你们分手啦?”
她说才没有呢,他只是出国留学,本来我们要一起去的,可惜我的申请没通过,于是他还要在那边等我一年,我这一年需要再加把劲。她说这话时脸上有一股天真和不服输的劲。
“那你现在还打工吗?”我问道。
“打啊,现在打两份工,想多攒点钱。之前的那家给的钱太少了。”她用脚踢着地上的树叶,“你是干什么的?在这里上学吗?”她问过后又自我否定,“不太像。”
“怎么不像了?”我认真地问道。
“说不好。”她摇了摇头。
“那你第一次见我时还管我叫同学?”我想起这件事。
“那当然是随便叫啊!”她一副不可理喻的样子。
“我是自由职业。”我想了想还是回答道。
“哦,一般无所事事的人都称自己是自由职业。”她笑道,“不过我可不是在取笑你,我觉得自由职业挺好的,多自由啊。”
“但挺没安全感的,还时常觉得和这个世界是脱节的,没有融入感也没有集体意识,有时看着别人忙忙碌碌的还挺羡慕。”我很诚恳地说道。
她思考了一下道:“嗯,也是,不过什么事也没有两全其美的。”
不知不觉就走到了她家楼下。“我上去了,有时间可以来找我玩,我在302。”她捧着衣服开单元门。
“嗯,好的,如果你不想去洗衣房洗衣服,也可以去我那里洗,收费比较便宜。”我开玩笑道。
“那管吃吗?”她半个身子进了门,后仰着脖子问道。
“还管喝。”
单元门砰的一声关上了,也不知道她有没有再说什么。
北电公共教室的课可以随便进入,这很考验老师的讲课水平,课讲得不好,同学们就会陆陆续续地走了,或者趴在课堂上睡觉。那天课堂上老师在讲李安的电影,还算精彩,我听得也很入神,时不时地把需要记录的东西记在本子上。突然间抬起头的时候,就看到她推门走了进来,看来像是一路奔跑过来的,慌慌张张的,弄出很大的动静,并四处张望。我以为她也是来听课的,就伸手向她示意,让她坐到我身边来,没想到她来到我身边却拉住我往外走,在教室里我不好说话,等出了教室问她什么事,她说有一份快递半小时后要送来,想让我在她家里等着替她收,她现在有一份家教的工作要马上过去。
她边拉着我快步走边气喘吁吁地说道。我疑惑着什么快递这么重要:“就不能让物业帮着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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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是旧楼没物业!”她这么解释道。
“那等你在家时再收呗。”
“都送来几次了,我都不在家,唉!你这人怎么这样?求你帮忙干点事这么多话!”她有些生气。
“帮忙可以,可是我都不知道你的名字。”我懒懒地说道。这时我们已经出了校门,她从兜里掏出钥匙递给我,“苏雅。”然后朝公交站走去。我在身后喊道:“那要不要周策陪你等公交?”我报出自己的名字。她不回头冲我竖中指,我笑着过天桥去她家。
快递很快就到了,是国外寄过来的包裹。我把包裹放在一旁,随便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坐在椅子上翻看,那是一本欧洲名著,冗长而沉闷的开端,诱惑出我的睡意,我就脱了外套躺在她的床上睡觉,这一觉就睡到了黄昏。醒来后透过窗子看外面的景色,有一种朦胧的醉意,她还没有回来,我肚子有些饿,想出去找饭吃但她的钥匙还在我这儿。于是我去翻她的冰箱,没有能直接吃的食物,我正犹豫着要不要自己动手做或者是叫外卖,她便回来了,进门第一句不是谢谢我而是“快递收到了吗?”
我指了指包裹,她拿着进了卧室,然后又从卧室冲了出来:“你是不是躺我的床上了?”
“是啊,怎么了?”我没觉得这有什么大不了。
“你怎么能随便躺女生的床?”她有些小小的气愤。
“你有洁癖?”我疑惑地问道。
“也不是。”她抠着手指头,“只是看着床单很乱就不舒服。”
“不要觉得难为情,很多人都有这毛病。”我把问题巧妙地推还给她。
“你…………”她一时找不出形容的词汇。
“肚子饿了,要不要出去吃东西?”我转移话题。
“我买了菜,要在家里做。”她说着去取放在门前的袋子,“有鱼,有肉。”
“你会做饭?”我有点不可信地问道。
“当然!”她很得意。
“有什么了不起的,我也会。”我说着从她手里拿过袋子走进厨房。
“我也没说要留你吃饭啊!”她跟进了厨房。
“你也没说不留啊?”我把肉放进盆里洗。
她翻了个白眼:“那你需要我帮忙吗?”
“需要。”我利落地回答道。
于是在我们两个人的配合下,晚饭做好了。在吃饭的过程中我问道:“快递是你男朋友寄来的吧?”
她夹了一口菜:“偷看。”
“不偷看也能猜个大概,别人的你也不会那么重视。什么东西?”我忍不住还是问道。
“小礼物,国外的那些玩意。”她回答道。
“可是,为什么要找我帮你接?”这个问题我几乎要脱口而出,但脑子里瞬间冒出两个答案来,我是个悲观主义者,所以我选择了后者。“你在这里没什么朋友吧?”我问道。
这个问题让她有些尴尬,愣愣地看了我一会儿才不情愿地点了点头。
“我也是。”我漫不经心地说出这句话。
“以前两个人在一起,整天在一起,也就没想着要去交什么朋友,现在变成一个人了,突然觉得有些不习惯。”她稍显落寞地说道。
“夜晚会变得很漫长。”我补充道。
“有一句歌词好像是这样的,‘太亲密的关系像不像海底’,这么说你懂吗?”她扶着额头问我。
“黑暗?看不到光?”
“不是,是没有了氧气。”她站起身,“吃饱了。”拿着碗筷去了厨房。
我被落后一拍地哦了一声,似乎捕捉到了某种预感。
落了第一场雪,没有融化,在街道上铺了薄薄的一层。进入更深的冬季,身体也愈发地懒惰起来。我不再去听课,整天待在屋子里看电影看书,日子就这么一天又一天地混下去,没有什么期许也没有愧疚,就好像一条被放在菜板上的鱼,等待命运的安排,或是被菜刀拍死,或是被放回鱼缸。不过都无所谓了。
苏雅那边也一直没有动静,我是说一直没再来找过我,可能是一直在忙吧,在我看不到的视野里过着如火如荼的生活,只是这些我都没有感知罢了。我总是会想到生活中的多种机缘巧合,有些人来到你的身边,陪你走过一段路程后再无声无息地消失,就像从来没发生过一样。也有一些人,偶然的相遇,然后就没有了然后,我想到很喜欢的一首歌曲,其中一句这么唱道“你要如何让缘分只是缘分…………”于是我便有些释然了。
但是我们的故事并没有结束,就像是老师讲过的那样,所有的故事都该有一个完整的起承转合,而我与她的故事,也不知道是进行到哪一步了。
我在网上买了一件棉外衣,隔了两天才送来,不快不慢的。我站在镜子前试穿了一下,有点不太理想,偏大,想着就这样吧,也懒得调换了。这时门铃响了,打开门看是苏雅,她看着我穿着外套,问我是不是要出去?我解释说不是,新买了件衣服试一试,便忙着脱下外套。
“挺好看的。”她进了屋子,这我才看见她拎着瓶酒。“你不忙吧?”她小心翼翼地问道。
“我整天闲得没事做。”我把大衣收进柜子里,“你呢?今天没工作?”我明知道她是出了事情的,但却还是要礼节性地问一下。
她没回答,而是摇了摇手中的酒瓶:“可以陪我喝酒吗?”
“求之不得。”我到厨房拿了两个杯子,又在冰箱里翻出软饮和一些零食,都是我喜欢吃的,也不知道她爱不爱吃。
她第一杯酒没有兑饮料,直接就干了,然后用手掌在嘴边扇风。我递给她一块吃的,她含进嘴巴里,含混不清地说了一句话,“我们分手了。”
我竟没有太吃惊,拿起杯子喝了一小口酒,“你提出来的?”
她摇了摇头:“他提出来的,我被甩了。”随即有些不好意思地问道:“你不会嘲笑我吧?是不是觉得我特傻?”
我端着杯子思考了一下道,“不会,这个世界上恋人分手的原因无非就那么几种,你没逃出范畴。”
“被你这么一说我还真有些释然了。”她又倒了一杯,“来,碰杯。”
“前段时间他不是还给你寄礼物了吗?”我找话题闲聊。
“哼!”她挺可爱地嗤鼻,“那是你们男生的老套路啊!我还真没看透他,我收到礼物第二天他就让我给他汇钱,虽然不太多,但想想就生气!”
我歪着头打量她:“你好像没哭过?”
“想哭来着,可是哭不出来,就觉得心里憋闷。”她顿了顿接着说道,“可能是送他走那天把眼泪都流光了。”
“一个人能为另一个人流的眼泪就那么多,用完就再也没有了。”我抿了一口酒说道。
“你说这人的预感还挺奇怪,那天送他走时,我真就像分手那么难受,当时没体会到,现在回想起来,猛地就明白过来了。”她又在往自己的杯子里倒酒。
“明白了什么?”
“以前觉得没有氧气无法呼吸,但当从没有氧气的地方逃出来,满世界都是新鲜的空气时,人就会醉氧。”她盯着我看,“你明白吗?”
我点了点头:“和人活在这个世界上一样,压力不能太大,但也不能没压力。否则,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她举起酒杯:“干杯!”
当天晚上她喝多了,哼着歌在屋子里转悠。我把杯子洗干净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她坐在我身边,脸颊绯红,目光迷离。她越靠越近,整张脸挡在我眼前,像看着奇怪生物一样看着我:“你的眼睛一个是单眼皮一个是双眼皮。”说话间喷了我满脸的酒气。“你的鼻子很挺拔。”她伸出手捏了捏,“真的。”她又把手指放到我的嘴唇上,然后嘿嘿地笑了笑,接着很认真地问道:“你想不想吻我?”
我们四目相对,很平静,不紧张也不尴尬,我摇了摇头。
“是不敢还是不想?”
“是不是时候。”我诚恳地说道。
她猛地把身子离开我,人也清醒了许多,站在离我一米远的地方有些不知所措。“对不起,我有些喝多了。”她拿起外套往外走。
“我送你回去吧?”我站起身。
“不用,不用。”她摆着手就出了门。我追到门前,她在电梯前突然回过头问道:“你是不想乘人之危?你觉得这样对我是道德还是不道德?”
我没有回答这个难题,她进电梯之前,还是礼貌性地冲我挥了挥手。
人要在适当的时候克制自己的感情,我一直这么认为,或许是这个冬天以及冬天里所有温吞的日子把我的激情都压制住了,让我不太能够对生活以及对人燃起希望。
第4页 :第02篇章 变幻的年代
但是,在一夜的辗转反侧后,我还是决定要试一次。就如同白水一般的日子,如果不主动做些什么的话,光靠等待和生活的垂青是无法有所改变的。
第二天上午,我穿戴整齐地敲响了她的房门。她只把门拉开一条缝,探出头来,有点惊讶地道:“怎么是你?”
“在家啊,还真害怕你工作去了。”我有点手足无措。
“有事?”她稍显冷漠,接着像是恍然大悟一般不好意思地道:“那个,昨天我喝多了…………”
我不待她说下去:“我之前不是还欠你一顿饭吗,中午有时间吗?餐厅位置我都订好了。”
她露出为难地表情:“恐怕不行。”然后把门整个拉开。我看到屋子里乱七八糟的,正中央摆着几个纸箱子。
“这是?”我已看清了全部。
“在收拾东西,搬家。”她指了指屋子。
“搬去哪?”我还抱着一线希望。
“回老家。”她明明很伤感但却装作轻松,“实在不想待在北京了,太累了。”她试图解释。
“不出国了?”
“不出了,突然觉得出国也没什么意思,这世界在哪还不都一样。”她俯下身往箱子里装东西。
我站在门前,不知道是该进去还是该转身走掉。
“我帮你吧。”我站在原地没动。
“不用了,别人越帮越乱。”她说得是“别人”。
“什么时候走?”我尽量控制自己的情绪,让声音不颤抖。
“明天。”
“哦,这么快。”我让声音又松弛了一点,“那我送你吧?”
这回她没拒绝:“好啊,正好有箱子拿不动。”
对话到这里就结束了,我仍旧站在门外,空气尴尬了几秒钟:“那,我先走了。”
“嗯,拜拜。”她站起身犹豫了一下关上了门。
我坐在电梯里,觉得呼吸都不顺畅了,于是把脖子上的围巾摘了下来,塞进外套口袋里,出了楼道,就看到下起了雪。这回是大雪,大片大片的雪花落在我的身上,可是一点都不冷。有几个小孩在小区里玩耍,在等待着雪再下多一点,就可以打一场雪仗。我光顾着看他们,没有注意脚下,脚底一滑,摔倒在地上,起身裤子上沾了些雪,我用围巾拍打了几下装作没事一样大步往回走。
那场雪一直下到第二天还没有停的意思,我帮着苏雅把一大一小两个行李箱搬到了楼下,其他的东西她都邮回了老家。
我们在路边拦了一辆出租车,车子一路往机场开。我们在车上说了几句不咸不淡的话,但说过又觉得那些话不是此时该说的,而要说的话却怎么也开不了口,于是就双双陷入了沉默。
由于下雪,车子开得很慢,苏雅时不时地看一眼手表,小心地催促司机师傅能不能快一点,而车子却在下一个路口陷入了堵车的局面。这下苏雅更是着急了,抱怨着要是坐地铁就好了。就在这时,我听到砰的一声,感到背后有一股很大的冲击力,接着颈椎强烈地震动了一下。司机师傅迅速熄灭了车子,下车去查看。
路太滑,追尾了,还好不是很严重。我们都回头往外看,司机师傅和追尾的车主交涉了几句,拉开门对我们道:“对不住了二位,下来再打一辆车吧。”
无奈,我和苏雅下了车,拎着两个大箱子站在路旁,却怎么也打不到下一辆车。于是苏雅急冲冲地往地铁口走去,我跟在后面。
在地铁进站口过安检的时候又出了问题,苏雅的行李箱里有一瓶定型喷雾,不允许带上地铁。苏雅打开行李箱把衣服翻得乱七八糟却怎么也找不到,她越找越着急,越翻越乱,整个人终于崩溃,蹲在地上哭起来。
我站在她的身后,上前帮她把行李整理好,合上行李箱拉着就往地铁站外面走。她跟在身后问我:“干什么?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我不回答,她就抢我手中的箱子,我们就这样拉扯着出了站口,她终于把箱子抢了过去,“你到底要干什么?”她头发凌乱,眼圈发红地看着我。
我看了看天空又看了看她,然后把头扭向一旁看远方,这座被大雪覆盖的城市,有着一种肃静又诗意的美感。
“如果命运不让你走的话,就留下吧。”我开口说道。
苏雅愣了一下,有些不可置信地看着我:“你说什么?”
“留下吧。”我盯着她的眼睛认真地说道。
一辆出租车在我们身边停下,司机摇下车窗探出头问道:“二位,打车吗?”
第02篇章 变幻的年代
前几天去参加了一个葬礼,不知怎么,可能到了一定的年龄,人们就会发现自己参加葬礼和婚礼的频率会逐渐频繁起来。婚礼倒好,喜庆热闹;而葬礼在经历了前几次的恐慌与悲痛之后,也就渐渐变得麻木了,也就觉得人生在世,悲欢离合也就这么回事,潦潦草草的,经不起推敲。
这次参加的葬礼有一点特别,他是个年轻人,我的朋友,比我年长三岁,叫宋宇东,我习惯叫他东子,但现在他人已经死了,人死即为大,我还是尊称他为东哥吧。
我和东哥的相识很平常,是在一次朋友的聚会上,他当时女朋友的弟弟是我的朋友,我们随便聊了几句后竟发现我们是老乡,于是便喝了第一杯酒,聊着聊着又发现,我们竟然上过同一所小学,这么说就算是发小了,但奇怪的是,我们两个人素未谋面,或者说曾经无意中见过面但都不记得对方了,这样,我们又喝了第二杯酒。
两杯酒下肚就多少有了些醉意,聊天的话题自然也就横向铺展开来,我们就又找到了共通点——我曾经和他的姐姐在一起玩耍过几次,他也曾经和我的姐姐玩耍过几次,其实也谈不上是玩耍,只是给高年级的学姐当过跑腿的。因为我们又都对彼此的姐姐印象深刻,然后,我们喝了第三杯酒。
说实话,东哥其实挺不善言谈的,大多的时候都只是微笑着看着你讲话,偶尔插上几句,喝多了酒后还有些大舌头,他也知道自己的毛病,所以也能看出来他是在尽量控制自己,害怕自己话太多或是胡言乱语破坏了他在自己女朋友心中的形象,毕竟那时他们好像是才刚刚开始恋爱。
第一次见面后我和东哥并没有成为朋友,甚至连电话号码也没有交换,但那天东哥却和别人打了一架,确切地说是被打了。他的那个女朋友,也就是我朋友的姐姐,是个不太安分的女孩,总是喜欢和流氓或者是中年男人一起混,那天我们是在酒吧里喝酒,东哥的女朋友去卫生间回来后趴在东哥耳边说:“刚才有个男人摸我屁股。”随后用手指了指不远处的一个男人,我看出东哥是犹豫了一下才拿起瓶子冲向那个男人的,但是瓶子飞出去后并没有打到那个男人,反而是那个男人像早有准备一样,回手给了东哥一瓶子,东哥就倒地了,被他女朋友的弟弟背去了医院,还吐了人家一身。
我知道这件事的内幕,当然是我朋友,也就是被吐了一身的东哥女朋友的弟弟和我说的,他说:“我姐根本不喜欢东哥,但是家里人逼着两人恋爱,没办法,就将就处了,但是她实在越看东哥越厌烦,觉得他窝窝囊囊的,不像个男人,于是就找朋友收拾了东哥一下。”
我当时是当个笑话听的,觉得这故事挺好玩的,我朋友也觉得很好玩,我俩就嘻嘻笑笑了一阵,还分析了一下他俩以后会怎么样,都是闲扯淡的事。
我和东哥真正成为朋友是因为一盒烟,也就是他被打后没几天,我去超市买烟,便看到了东哥,他头上的纱布还没拆,也是来买烟的。可能是我盯着他头上的纱布时间过长,东哥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是心照不宣的那种,然后他准备付烟钱。我当时除了买烟还买了一堆别的东西,就把他掏出的钱挡了回去:“我付吧。”他不肯,我就推了他一把:“不就一盒烟吗?”他又笑了笑,把钱包放回了口袋,然后要请我喝酒。
就这样,我们成了朋友。
东哥的葬礼上,他的母亲哭昏过去好几次,被家人搀扶到一张椅子上坐下;而他的父亲,一直痴痴呆呆地看着远方,我也弄不懂他在看什么,可能是想着一些遥远的事情。东哥的妻子和女儿都没有来,连个花圈也没送,彻底地表现出了无情无义和漠不关心。这样也对,因为只有葬礼才能够呈现出世态炎凉的效果,活着时都是在胡扯。
东哥的老婆当然不是之前那个我朋友的姐姐,他们在我和东哥成为朋友后不长时间内就分手了,我要事先声明,这只是巧合罢了,这里面没有我任何事。
东哥是被甩的,当时他们两个已经同居了,其实同居也不算什么,他的女朋友和历任男朋友都同居过,有时才第一天恋爱就会搬进男朋友的住处,这当然也可以说是一种个人喜好。在她和东哥同居不长时间后,不声不吭地搬到了另一个男人家里住,连东哥都没有通知一声。
东哥是在酒后和我说的这件事,我当时觉得他太委屈了,然后他就和我说了更委屈的事情:“她昨天来找到我,管我要两千块钱的分手费。”
“你给了?”我边倒酒边问。
“起初我也不想给,但是她说我不能白用她这么长时间,我就想,就当付磨损费了。”东哥抿了一口酒,眼神中是无尽的哀伤。看他这副模样,我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这该死的爱情。
那天晚上东哥喝多了,他总是喝多,出了烧烤店他说想散散步。那是个初夏的日子,路边的树木青翠得刚好,沿街的一排红色垃圾桶像是一罐罐可口可乐。我和东哥并排走着,他不停地卷着舌头讲自己多么爱多么爱他的女朋友,说自己都可以为了她去死,说真弄不明白自己怎么会那么爱她,她没有脸蛋没有身材没有一点可取之处,说着说着东哥就开始踢垃圾桶,一整条街的垃圾桶都被他踢倒了,我也懒得去扶起来。东哥就哭了,边哭边唱《爱的代价》:“走吧,走吧,人总要学着自己长大。走吧,走吧,人生难免经历苦痛挣扎。走吧,走吧,为自己的心找一个家,也曾伤心流泪,也曾黯然心碎,这是爱的代价。”
东哥卷着舌头唱得很深情,我听得都感动了,他突然转身抱住我的腰,呼喊我的名字,我心想:靠!这是要干吗?
“我心里难受!”东哥接着吼道。我正在想怎么安慰他,他哇的一声就吐了,但好在他的道德底线没有丧失,没有吐在我身上,而是吐在了我脚边,但是却溅了我一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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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吐过后坐在路边休息,我弄了一张纸擦鞋,东哥就掏出手机把玩。他是真的把玩,不停地把手机抛向高空,但又不伸手接住。手机质量挺好,三两次之后才摔碎,我把碎了的手机拾起来,东哥却起身又往前走,我觉得应该给他买根雪糕清醒一下,其实也是自己口渴,就跑进了路边的超市,但没等我出来便听见了汽车警报的声音。我随声音而去,看到东哥不停地在用脚踹着一辆轿车,那不是一辆普通的轿车,而是一辆警车,没等我跑到他身边,他就已经被在不远处的警察逮捕了。我看着拉着警笛的警车载着东哥扬长而去,坐在路边吃了两根雪糕。
东哥是第二天早晨从警察局出来的,罚款的两千块钱还是我垫付的,我又请他吃了早餐,之后陪他去银行取钱,把钱还给我后他说:“给我介绍个女朋友吧,我需要个新的女朋友。”
接下来的那一年,我确实给东哥介绍过几个女朋友,但都以失败告终,最长的也没能和东哥相处超过一个月,我弄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但却能确定东哥确实不会谈恋爱。比如之前的一个女生,很明显是对东哥有好感。在一次聚会上,那个女生喝多了,勇敢地抱住了东哥,深情地说:“我喜欢你。”东哥也很有情调地问道:“你喜欢我什么?”女生情意绵绵地道:“我喜欢你身上的味道。”东哥听后一把推开女生,把衬衫扯到口鼻处:“我衣服有味吗?”那个女生凝视了东哥长达三秒钟,掉头走了。
东哥有时候很不解风情,但又在某些时候过于激进,在和另一个女生交往的时候,只不过是第二次见面,东哥喝多了,就在楼梯口强吻了女生,结果被女生踹下了楼梯,摔伤后又被那女生的朋友塞进了车底下。等我接到东哥痛哭的电话赶去的时候,东哥还躺在车底下,我把他拽出来,他也不起来,那时已经是冬天了,天寒地冻的,他呼呼地睡着了。
东哥不停地恋爱失败后,他开始总结原因,在思考了几个不眠夜后,最后得出的结论是长相问题。其实东哥长得挺好的,是个挺精神的小伙,但就是脸上的痣有点多,我细数了一下,大小加起来有八颗。后来东哥翻着了一本面相书,反复查阅了痣在脸上位置的说法后,去美容院用激光点掉了七颗,留下的那颗据说被称为发财痣。
东哥之所以留下那颗是因为工作不太顺利,他本来是学农牧业的,却阴差阳错卖起了房子,这本来是一个挺好的职业,但他这人嘴太笨,有时好几个月也卖不出一套房子,于是他就想辞职回老家了。
其实在东哥点掉了七个痣之后,他又认识了三两个女生,但统统没走向爱情,他也好像对爱情死了心。于是那年冬天,他真的辞职回了老家,我去车站送他,问他回家后有什么打算,他说准备开一个养鸡场。我皱了一下眉头,他又补充道,养鸭场也行。我只能说祝他成功,他笑了笑,拉着行李去检票了,三两步后又回过头:“常联络。”我点了点头,莫名地有点忧伤:“结婚通知我。”我说道。他又笑了:“请你当伴郎。”
那一刻,我真心希望他能够找到一个好点的姑娘,安安稳稳地过日子,我也真心希望他能得到幸福,毕竟,这个世界真的变幻无常。
东哥回老家后我们最开始还保持着热络的联系,他会在电话中告诉我自己筹备养鸡场有多么多么难,光是个个部门的审批就要跑断他的腿了,他也会说原来的那个女朋友主动联系他想要复合,但是他没同意,他说好马不吃回头草,我就告诉他兔子也不能吃窝边草。
东哥还是喜欢喝酒,喝多酒后也会给我打电话,在电话那头胡言乱语,有时还哭,有时把我哭烦了我就会骂他有一颗娘们心。他好不容易挂了电话第二天清醒后还会发短信向我道歉,说不好意思打扰到你了之类的,但更多的时候是他会不记得给我打过电话,当我提起的时候,他就会说:“有吗?我怎么不记得了?你别诬陷我。”
东哥的小型养鸡场终于还是办起来了,虽然前期不怎么如意,赶上禽流感,死了一百多只鸡,但也逐渐走上了正规,赚到了一些钱,也算事业有成。男人有了事业接下来就是家庭,但东哥已经不再主动去恋爱了,于是就在媒人的介绍下认识了一个女孩,两人都对对方没什么要求,也都急迫着需要婚姻,于是一拍即合,在一个月内就完婚了。
我没能给东哥当上伴郎,甚至连婚礼都没参加上,这件事我一直很遗憾。东哥结婚前期给我打过一个电话,那时我们的联络已经逐渐稀疏了,一年多不见面,都觉得之间有了隔阂,也觉得没什么可聊的了。他在电话里通知我他要结婚了,我道过恭喜后问女方是谁,他报出了一个名字,又说了女方的状况,我一听,心凉了半截,女方是我的小学同学,前些年同学聚会上还碰到,据说是当了小姐,全班名声最不好的就属她了。我犹豫着要不要告诉东哥,但听他在电话那头喜气洋洋的语调我又有些不忍心了,便劝自己不要多事,没准那女孩现在已经从良了,就当东哥做了一件好事,拯救失足妇女吧。
“记住你要回来给我当伴郎哦!”东哥得意地说道。
“好,没问题。”我满口答应下来,心里却一百个不愿意去,最怕的当然是新娘尴尬的神情和害怕我揭穿的提防。还好老天救了我,就在我准备硬着头皮去参加婚礼,在商场挑好西装出来过马路时,我被一辆三轮车撞倒了,就是一点皮外伤,我却硬是在医院里待了半个月,这样也就刚好错过了东哥的婚礼。我对东哥表示没能当上他的伴郎很惋惜,东哥却意味深长地说了一句:“唉,人生,也就那么一回事吧。”
东哥婚后一年,她老婆的肚子也不见起色,老人都着急抱孙子,两人便去医院检查,这一查就发现毛病出在东哥身上,用医生的话说就是,怀孕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东哥很难过,但又不服气,陆续跑了很多家医院,吃下去的中药西药够再开一个养鸡厂的了,但最后也只能不了了之。
两人最后决定收养一个孩子,这样就有了他女儿宋小琪,是东哥他老婆从远房亲戚家抱来的,还不到两岁,不记事,也就当亲生的养着了。
那一年冬天我回老家办理一些证件上的事情,东哥开着新买的车去机场接我。几年不见,他变得成熟了许多,原来稍长的头发也理成了平头,人就显得格外精神。我们来了一个结实的拥抱,笑着说好久不见,真是好久不见了。
我上了东哥的车,他迫不及待地想把我拉去养鸡厂参观一下,本来限速八十公里的公路他开到了一百公里,我看着他熟练地切换着挡位就问他怎么不买自动挡的车,他说自动挡的开着没劲透了,言语中多出了一份洒脱。
一路上东哥都在讲自己这几年的奋斗史,我听着听着也着实觉得无聊,他可能也看出来我对这话题不感兴趣,便开始了回忆过去,讲我们认识那一年的种种故事,当时觉得伤心欲绝和最重要的事情现在都变成了笑话,我故意揶揄他说还记不记得你哭着在路边唱爱的代价?他就笑着说:“你说我那时傻不傻逼?”我说:“不傻逼,那证明我们年轻。”东哥就沉默了,我不知道这突然的沉默代表着什么,就把头转向窗外,一望无垠的大地上,下午两点半的太阳不太明亮地透过车窗照在我的身上,暖洋洋的。东哥就又开口说道:“现在不年轻了,但我还是个傻逼。”
之后的路上我俩都没有说话,我不知道东哥在想什么,但是我一直在揣测着他刚才那句话。一直到了养鸡厂,我的疑惑才得以解决,因为我看到了东哥领养的女儿,现在已经四岁多了,越长越像她的母亲,东哥的老婆。
那一刻,我觉得自己很愧对于东哥,就像当年我知道他女朋友找人打她,而事后也没有告诉他一样的愧疚。这两件事是我直到如今还一直耿耿于怀的心结。
当然还有第三件事情,那次在养鸡厂,我把东哥喝吐血了。
东哥领我参观了他的养鸡厂,一副成功人士的模样,满面红光地用江山指点着那些笼子里的鸡,还有仓库里已经装好箱的鸡蛋:“这些鸡蛋运往全省,将来还可能运往全国,倒是那些肉食鸡都是供给市里的。”东哥笑着回头看我,他的女儿跟在我们屁股后面,东哥的老婆不在家,说是去外地旅游了,昨天刚走。我也冲东哥笑了笑,想的却是他老婆可能是想要躲开我。
我突然明白了一个道理,任何隐瞒的事情与现实之间的距离只是一张窗户纸,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就看想不想捅破,就看想不想两败俱伤。我明白的道理,东哥当然也会明白,他毕竟不再是一个傻了吧唧的毛头小子,他现在已经是成功人士,成功人士最喜欢那些乌七八糟的道理了。
东哥是在当晚的酒桌上和我挑明的,我们几杯酒下肚后心的距离就又拉近了。这事还是我起的头,我给他满上一杯酒,又看了看坐在他身边的女儿:“东哥啊…………”我刚开口话就被东哥打断了,他一挥手:“我知道你想说什么,别说了,我心里都明白。”他冲女儿笑了笑,“丫头,出去玩去。”他女儿听话地出去了,东哥看着女儿的背影道:“越来越懂事了。”然后她把目光收回看着我道:“这不挺好的吗,什么亲生不亲生的,我都不能生了,还要求那么多干什么?人嘛,不就这样吗,怎么活都是活,看开点,一头是亲的总比毫不相干的强多了吧?”
我盯着东哥的眼睛,他的目光里没有了从前的戾气,多了一份豁然,柔柔的。说实话,在这之前我在心里一直是不那么尊重东哥的,我习惯于讽刺他,愚弄他,把他的故事当作笑话讲给别人听。但现在,坐在我面前的这个人,一直在憨厚地笑着,脸上的最后一颗痣也去掉了,不知怎么的,我突然觉得他的形象高大了起来,虽比不了伟人,却已驾临于我之上。我也就明白了,宽容是最好的品质。
“好,不提了,喝酒!”我举起酒杯,碰杯,干了,我们要一醉方休,像前些年一样,不管明天的死活。
东哥就在当晚的第三次呕吐中发现了血,不是满口的鲜血那种,而是掺杂在呕吐物里的腥红,我们都没当回事,还以为是胃溃疡。第二天一大早,东哥喝多了没起床,派司机送我去了机场,我在机场的卫生间呕吐了好一阵才登上飞机。一觉醒来,飞机落地,已是相隔千里。
东哥在那次吐血后的第三天到医院做了检查,不是胃溃疡,哪有想得那么好,是胃癌;当然也没想的那么坏,还是早期。做了手术,切掉了大半个胃,在医院住了一个月就出院了,恢复得还算好,但东哥自己心里有数,自知时日有限,就把养鸡厂卖了,钱分成了两份,一份给了父母,另一份给了老婆孩子。
东哥的老婆,也就是我的同学,绝对是个生活好手,适应生存和选择生存的方法都很合理,在得到那一份钱后,她就带着孩子走了,无声无息的。
东哥也没觉得太伤心,一个人住在郊区的房子里,没事逛逛公园,开车遛遛弯,酒当然是戒了,喜欢上了喝茶,讲养生之道,可是一年后癌症还是复发了,治也治不好,东哥也懂得这个道理,也就很泰然地接受了现实,干脆不再去医院,给自己一个好的环境和心情,然后等死。
东哥得了癌症之后一直都没有告诉我,每次我询问他的身体时,他都说挺好的,我就真的以为挺好的,这几年自己也逐渐变得忙碌起来,忙着生死什么的,和东哥的联络也就越来越淡了,都说君子之交淡如水,我却觉得我们就要比水都淡了,有时几个月都不会联络一次。
我是无意中在一个家人的聚会中听说到东哥得了癌症又妻离子散这件事的,我没有给东哥打电话,而是立即起程,隔天便敲响了他家的房门。东哥穿着道袍来给我开门,气色看上去还不错,屋子里烟雾缭绕,东哥坐在一个垫子上不知是打坐还是在养神。
东哥冲我尴尬地笑了笑,我也笑了一下,什么都不用说,心里都明白着呢。
“还好吧?”我问道。东哥点了点头,我能看出他眼中就要滑落的泪水,他头发乱糟糟的,胡子也很多天都没刮了,他道:“挺长时间都没人来看我了。”说着又觉得不好意思,“我也不想让别人看到我这样。”
我说不出来什么,只是点了点头,一副明了的样子,东哥看我在环顾房间,便又道:“我入道了,五台山的一个道长带我入的,就是待着没事干,找个精神寄托。”
“挺好的。”我说道。一向口若悬河的我词穷了,我不知道要和东哥说些什么,我又能说些什么?对一个即将死去的人来说,任何言语都是在伤害,毕竟,你还能活着,这就是最大的炫耀。
那次的见面由于我的沉默,东哥倒显得相对活泼了很多,他不停地在给我讲着胃被切掉一部分后就觉得肚子里好像空了一块,还说胃疼起来的时候恨不得马上死掉。他说五台山的道长是仙风道骨,七十多岁了登山还不喘;他说自己最喜欢的女孩还是最初那个我朋友的姐姐;他说真怀念那几年的时光,他说我真想重活一次。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东哥,我走后半年多他也走了,他不是死于癌症,是车祸。
东哥在一个凌晨开着车在公路上狂奔,车子冲下了公路,翻了三圈,死了,面目全非。
我在葬礼上一直在揣测东哥去世那天凌晨的心情,他为何要开车在公路上狂奔?他是不小心冲下公路还是故意为之?他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在想些什么?这些都只能是永远解不开的谜题了。他不是英雄,也不可能有后人来考证,但我觉得,东哥的人生也算是轰轰烈烈了。
人生,也就那么一回事吧。这是东哥说过的话。
从火葬场回去的大巴上,我坐在最后一排的座位上,窗外是永远都捂不暖的冬天,车窗上的水汽遮挡住了视线,我用手掌擦开一块,没有阳光照进来。
第6页 :第03篇章 往如秋时
大巴上在放着音乐,“你看到了吗?朋友,这里的楼群这里的街道,这是不是你的想象,
他是否会带你驶入梦乡。你听到了吗?朋友,大地的倾诉河流的低语,这是不是你的叹息,
它是否会将你轻轻唤醒。如果你正在救赎的路上,不要迷惘也不要回望,有些事我们无法改变啊,在一个变幻的年代…………”
我想起最后一次和东哥聊天,就是前段时间的事情,我给他打电话,随便聊了几句后这边有人叫我,我便和东哥说:“那你好好的,我这边有事先忙,过段时间去看你。”
东哥说:“好的,你回来我请你吃饭。”
我说:“好的,你先请我,然后我再请你。”
东哥说:“你就是喜欢计较。”
我说:“是啊,那回聊。”
东哥说:“行,回聊。”
第03篇章 往如秋时
整理母亲遗物的时候,我发现了那封信,藏得很深,在书架倒数第二层的一排磁带中间。信封很薄,信纸略厚,摸上去还有细微的纹路,像是沉淀了二十几年的时光。信上的字迹潦草,泛着桀骜不驯的个性,而内容却平实而温暖:把孩子养大,望一切安好。落款是我认不太出的艺术体签名。
我把信纸上的签名和它旁边的磁带盒放在一起对比了一下,磁带盒上的签名和信纸上几乎一致,我的心脏开始不规律地跳动。
我常听母亲提起他,他是母亲的偶像,在我年幼的记忆里,母亲在心情好与不好的时间段里,总会放他的音乐。母亲有一台老旧的录音机,正好搭配这些老旧的磁带,雨季和旱季听到的同一首歌曲会因空气的湿度或快或慢,而由于年月的侵蚀,老磁带与老收音机配合得不太和谐,时不时就会发出刺耳的鸣叫或是绞带的纷乱,母亲在那时会急忙跑到录音机旁,按下停止键,把乱成一团的磁带拿出来,插一根筷子耐心地缠绕,嘴里还会哼着旋律,哼着哼着还会叹气:“唉,还有比这更糟糕的吗?”
我没见过自己的父亲,母亲从不和我提起,也不允许我问,就连我的姓氏也是跟随母亲。其实如果不是由于户口入学等原因,母亲根本不会在乎我的姓氏,她时常会说,姓名这东西,何必较真呢?就是一个称呼罢了,阿猫、阿狗不都照样活着?
我自幼与母亲聚少离多,从幼儿园开始,母亲就把我送去了寄宿制的学校,最开始每周能在家里待两天,随着年龄的增长开始递减为每月四天,每月两天,每年几天…………一开始我是身不由己,会哭闹着要回家要见妈妈,到后来时间久了也就习惯了,中学之后便主动选择不回去,那时或许刚好遇上叛逆期,想要张扬自己的个性,想让母亲想念我,让她心痛。可这想法还是过于幼稚,我的叛逆正好迎合了母亲的期望,她似乎是个很冷血的人。这么说有点夸张,但至少母亲面对一切事物表现出来的都是淡然漠视,不悲不喜亦不激烈。
我有些搞不懂母亲,而这些年来每当想起母亲,印象最深的只有两个画面,第一个是很小很小的时候的一个傍晚,我坐在院子里吃西瓜,母亲抱着一把吉他坐在我身边,轻轻地哼唱了一首曲子,她在晚餐时喝了点酒,微醺地摇晃着身体,声音微弱得几乎听不清,而吉他的声音却轻盈地流淌,在空气中和日光融合。母亲穿着白色的T恤,扎着马尾,像是少女一样美。那首歌曲我只听清了最后两句:我们就这样分开,在秋天刚好到来,忍住眼泪,即使我不爱你。
另一个画面是,在我十几岁那年第一次喝了酒,醉醺醺地回到家里,发现母亲坐在桌子旁流泪,对于我的偶然归来,她连看都不看一眼,只是在静静地看着房间一处不知名的角落,眼泪顺着眼角落到嘴边,我看到母亲乱蓬蓬的头发以及眼角的一些纹路。
那个晚上,我起夜去卫生间,看到母亲在烧一些信件和照片,而录音机被调到很小声,在放一首歌曲,我和着小便的声音听到了几句:“疯狂的心荒草占据,明天倒在了别人怀里,算了吧谁还会为爱死去…………”
发现那封信的晚上,我坐在昏黄的桌灯前良久,思考着要不要试着写一封信过去。我所有的犹豫都建立在这二十年的时光是否已把信封的地址变了模样,而维持这试一下的鲜活力量却涵盖着更加富饶深沉的内质,却终究抵不住一种想要告诉他的简单想法,哪怕只是个老朋友,也要让他知道,母亲已经离开人世间。再退一步,哪怕母亲只是他在事业鼎盛时期的一个歌迷,那也有让他知道的权利,而关于权利这个让自我信服的词汇,这一封被母亲漏烧掉的信件或许就能概括一二。
总之,我还是提笔了。
“您好,我是丽香的儿子,不知您是否还记得她,也不知道您是否能够收到这封信,但如果您此刻已经把信纸展开,我首先要告诉您一个坏消息,我的母亲去世了。我写这封信给您时是坐在她最喜爱的木桌前,而您的地址是从您多年前给她写的一封信上找到的。我不知您与我母亲生前是何等的关系,我的母亲自然是深爱您的音乐,但我想既然您能和我母亲通信,并知道我在人世的降临,那我觉得就有必要把她离去的噩耗告知于您。但请您不要担心,这并不是一封葬礼邀请函,我的母亲一生不注重礼仪,我已经将她从容安葬。望您不必为她难过。”
本来就是这么一封很有节度与礼貌的信件,如同报纸上的讣告一样不必引起过多涟漪,但我却在踟躇良久后,在下面又加了几个字:“如果有可能,我想要和您见一面。”
我在黎明时分把信件投进了邮筒,并不抱太多回信的希望,只当是了了一桩心事,也算是替母亲做了一点应尽的义务。接下来的几天我把母亲的遗物整理好,该丢的丢,该卖的卖,那些磁带和早就坏掉的录音机都收进了箱子里,放进了仓库。我想这些母亲最爱的东西就留着吧,将和我一起继续保存在这个世界上,虽然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母亲的最爱。
母亲去世前一周才给我打电话,那时我正在学校赶毕业论文,电话里她很平淡地说:“你回来住几天吧,我要死了。”
我回来的第一天,母亲还亲手给我做了饭。我没有问她的病情,她也不和我谈起。我们沉默地吃过饭,我在厨房刷碗,她就靠在厨房的门前说几年不见我都长这么大了。我手中的动作停顿了一瞬,回过头冲她笑了笑。
第二天母亲就起不了床了,但她的精神还算不错,靠在床头半躺着看我,而我在看一本书,我们时不时地眼神交汇一下,却始终无话可说。我把做好的饭菜端到她床前,她便说:“看来这些年你早就学会了照顾自己。”
第三天,母亲的情况持续恶化,已经不能起身去厕所,我给她端来便盆她有些不好意思地叫我别过头去,羞涩的样子像是个小女生。我倒便盆时在里面发现了血迹,猜也把她的病情猜出了个大概。她却突然对我说,“这么些年了,终于懂得了有儿子的好处。”
第四天,母亲陷入了短暂的昏迷,我找来医生给她查看,医生挂了一组吊瓶后就走了。在送医生出门的时间里,医生无奈地冲我摇了摇头,那一刻,我竟也心平气和。
第五天,母亲排出更多的血,陷入更长时间的昏迷。在清醒的时候她突然问到我,现在还练吉他吗?我回答说早就不练了,手指都僵硬了,母亲的眼神里弥漫出了失望。
我是练过一段时间吉他的,在年少的一个夏天里,母亲把我从学校接了回来,逼着我学吉他。我本就不喜欢玩乐器,也没有那方面的天赋,但母亲拿着根木棍站在我面前,只要我稍有倦怠木棍就会抽打到我身上。而这场闹剧终于在我被她一次失手打破了脑袋后告一段落。当时她看着头破血流的我,眼神里有了泪痕。
第六天,母亲陷入长长久久的昏睡中,我在仓库里找出那把母亲年轻和我年少时都弹过的吉他,上面还沾有我头上留下的血迹,看来这些年母亲再也没碰过它。我调了调琴弦,走音走得厉害,像是一把多年不唱的老嗓子,烟熏火燎的。
第七天,我抱着吉他坐在母亲床前,缓慢又生疏地弹了几首简单的曲子,我能看到母亲想要努力睁开的眼睛和翕动的嘴唇,但是她却再也没能醒来看我一眼。窗外的风把窗帘浮动起大的徜徉,我缓缓地摇晃着身体,手指在吉他上拨出舒缓的旋律,送走了我的母亲。
说实话,她的样子很安详,很平静。那我也就没有伤心痛苦,像是和多年不见的老朋友一样说了再见。
寄出那封信后我等了几天并没有收到回信,觉得这事就告一段落,生命中总是有过多的期盼和猜度,而这些恰恰都是拖累生活的本质。我回到学校交了论文又毕了业,投出的简历也都没有回声,加之身边人与事的繁杂让我想要清静一下,便拖着行李回到了家里,稍微打扫了一下房间又除掉了院子里的荒草,倒了一杯水坐在院子里休息。初秋的风缓缓地吹过,我竟有一点爱上这个家了。
一朋友说前几天给我邮寄了份资料,想让我帮着看看法律方面的程序,我翻出钥匙去开门口的信箱,便看到了那封信。从邮戳上了解到,这封信已经落到信箱里快一个月了。
信中他首先对于母亲的去世表示了悼念,然后便问我有没有时间和他见一面,地址就是我邮寄信件的地址。他的字迹还是那么潦草,落款签名仍旧是利落的艺术签名。我把那封信折叠起来,没有一丝犹豫便决定了前往。
我与他相距甚远,需坐两天一夜的火车,还好初秋时节火车上人比较少,老旧的绿皮火车在每个站台停靠,我靠在车窗的位置把窗户向上推起,看着一路倒退的风景,绿意缱绻,松林拂涛。我想如果我的猜测是正确的,那这一路后退的风景就不只是风景,还有时光的重叠,倒带与找寻。
我下了火车出了站口,恍惚站在了生命的出发点。他开着一辆破烂的越野车来接我,与我想象中的样子也与磁带上的宣传照片相去甚远,并不只是容颜的老去,时间在他脸上刻下的除了皱纹还有褪去锋芒的平和,以及稍显邋遢的穿着、岁月的胡茬和笑容。
那一刻,我并不觉得自己见到了一个红极一时的明星,也自然没有普通粉丝的狂热,但出于某些原因,我的心脏还是不安地跳动起来。
他来到我身边,上下打量着我,嘴角有一丝与年龄不符的顽皮的笑,然后略显不自然地揽过我的肩头:“小伙子,上车吧,我今晚有演出。”
我没想到是这般平常的开场,感受着他掌心的热度,上了越野车。他叫我坐在副驾驶座上,自己开车,没有助理也没有工作人员,越野车的后座上放着一把老旧的吉他,车内有一股陈年的烟味,我把车窗摇了下来。
当晚的演出是在市郊的一座啤酒厂,他把车子停在啤酒厂的后院,告诉我随便去台前找个位置坐,自己便拎着吉他到后台去准备。台前已经聚集了一些人,没有椅子便都站着向舞台上望,舞台上挂着条幅,写着庆祝啤酒厂成立二十周年。
舞台上灯亮起,他是第三个登场的,前两个节目分别是员工诗朗诵和魔术,稀稀拉拉的掌声,他走上舞台也没能赢得更多的欢呼,但他似乎也不在乎,弹着吉他唱了两首歌。他的嗓子几乎坏掉了,高音应付几下就过去了。我站在人群之中努力找寻他当年的模样,却只看到舞台两侧的灯前有成群的飞虫在萦绕。我只能想到四个字,英雄迟暮。
演出结束后他在越野车旁等我,手里拿着信封装的演出费,一边在手上拍打着一边冲我笑:“看到了吧,我现在就靠这些活着。”
“你刚才唱得挺好的。”我违心地说道。
“是吗?那你可真没有音乐天分。”他说着就先上了车,我绕到另一边也上了车。一路无话,车子一直往灯火通明的地方开,停在了一家酒吧门前。
“喝两杯?”
我点了点头。
接下来的几天,我每天陪着他去演出,都是些很小型的演出,他开车载着我,不管路途颠簸不颠簸都吹着口哨,演出结束后我们都要到酒吧喝上两杯,说些无聊的话,却始终没能把话题展开铺向正规。我不知道他是如何想的,倒是我也变得沉默,似乎与他本来就该这般相处,没有丝毫的隔断,也没有关于过往的追忆。我就快忘记了此行的目的,也仿佛与他相识已久,但我又明确知道自己在等,等待一个他能认真下来不吹口哨的契机。
几天后的一个清晨,我在他的住处醒来,推门到院子里,看到他在洗车,他拿着水管冲着我喷水,我躲开了,他便笑着说:“今天带你去个地方。”看来他今天的心情不错。
第7页 :
“今天没有演出?”坐在车上我问道。
“没有了,以后很长时间都没有了,好像夏天一过去大家就都没热情了。”车子沿着盘山公路行驶,不时有树枝刮到玻璃上,他把汽车的音响声音调大,吹起口哨。
“你怎么都不放自己的歌?”我把身体靠后,调整了一个舒服的姿势。
“那得多自恋啊?”他开玩笑,“唱都快要唱吐了,听不进去了。”
“我母亲从来都听不腻。”我毫无预谋地提到了母亲,他却不再开口说话。尴尬在车厢内蔓延,还好有音乐搅拌着气氛,他的眉头微微地皱着,我觉得有些熟悉。
车子转了一个弯,他突然问道:“你今年多大了?”
“二十二。”
“哦,原来都这么大了。”他像是自言自语,语气里满是回忆。
车子转了个弯就见到一些房子错落在山脚下,应该是一个别墅群,样子倒也不是现代式或是仿欧式的建筑,只是一些很普通的木质屋子。他把车子停在一栋木屋前,屋前有一个不大不小的湖泊,湖边还停放着一艘破烂的木筏。
下了车,有几个邻居过来和他打招呼,老熟人的样子,他闲聊了几句便带我进了屋子。一股松木的味道扑鼻,手指触碰到的地方全都是灰尘。
“每年一入秋我都要到这儿待一阵子,钓钓鱼,散散步。”他一边收拾脏乱的屋子一边说道。我要帮忙被他阻止了,“你收拾完有些东西我就该找不到了。”然后用手指示意我出去待着,“很快就好。”
我站在屋前看着碧波的湖水折射着日光,眯着眼睛看远方的山顶,又在屋子前后转了转。我摸着外墙的松木都有些腐朽了,正猜测着这房子的年龄,他就走了出来,站在台阶上抖着抹布,“比你年纪都大。”
我笑了笑,捡起粒石子用力丢进湖里,咚的一声,湖面不再平静。
下午他在湖里钓了两条鱼,不大,他倒是很开心,张罗着晚上烤鱼吃,利落地就把鱼收拾干净。到了黄昏,我们在湖边燃起篝火,几个邻居赶来,都带着食物和酒水,一群人就坐在湖边喝酒,说着只有他们能会意的玩笑。我坐在一旁的草地上,初秋的深山有些凉,就多喝了两口酒,渐渐觉得有些累,便先回到屋子休息。躺在床上闻着还是扑鼻的松木味道,就这样睡着了。
不知过了多久,有人把我摇晃醒。窗外的篝火已经熄灭,他端着杯酒坐在我床头,屋子里点着昏暗的灯,他的面容温和又迷离。他把一张照片递到我面前,照片上是母亲年轻时的模样,旁边还站着一个男人揽着母亲的肩膀,但并不是他。
“这个人是谁?”我从床上坐起来问道。
“这你还看不出来吗?”他狡黠地笑。
“我父亲?”我又认真地看了看那张照片,有些预想被打乱了。
他不置可否,抿了一口酒,又点了一根烟,一副陷入回忆的模样,也是要开始讲故事的预兆,我有些紧张地咽了咽口水。
“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带你来这儿吗?”他倒是先问我。我摇摇头,却也能猜出个大概。
“你就是在这儿出生的。”他侧过头看我,答案和我心中完全吻合。
“当年照片上这俩人都是我的歌迷,他们比谁都要疯狂,其实主要是那个女生疯狂,带着她的男朋友追着我的巡回演出。她很神奇,每到一个地方都能找到我的住处,然后便在附近住下,这样过了很久我也算认识她了,毕竟她长得很漂亮,漂亮的姑娘都会引起男人的注意,何况还是在那个年龄。”他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像个老流氓似的冲我一笑。
“好像也是这么一个秋天,我到这里来小住,她神通广大地和男朋友租下了旁边那栋房子,整天坐在门前弹吉他唱歌,唱的当然都是我的歌。毕竟都是年轻人,在这种深山老林里我也不想摆什么架子,就和他们成了朋友,但我心里并不把他们当成真的朋友,只是泛泛之交罢了,喝喝酒聊聊天挺有意思的。然后在一个晚上,她男朋友喝多了,她却只是微醺,跑到了我的房间,一进来就把衣服脱光了,我也喝了酒,没控制住…………”
我打断他徜徉的回忆:“然后就有了我,你又抛弃了我们,这么多年来都不管不顾!你就是个浑蛋!”我听够这样的故事了,何况自己又是受害者,难免怒火中烧。
“小伙子,别急着发火,这世界没你想得那么简单。”他倒是心平气和,“再说我也没不管你们啊,这些年我每年都给你们寄生活费的。”他又呷了一口酒,冲我摇晃着杯子,“你也喝点?”
我点了点头,他给我到了半杯,我喝了一小口,是很烈的威士忌,而夜更深了,能听到山里不知名的虫叫,像是一组小夜曲。
“那之后又发生了什么?”我有些迫切。
“那之后?没发生什么啊?我继续演出,各地方跑。”他有些喝多了,眯着眼睛晃着脑袋。
“我没说你,我说的是我母亲!”我又喝了一口酒。
“你母亲?谁是你母亲?”他看来真喝多了。
“她,就是她,照片上这个姑娘!”我拿着他给我的相片递到他眼前。他半睁着眼睛笑了,眼角布满皱纹:“她啊,她不是你母亲啊…………”
说完这句话他就靠着椅子睡着了,留下我一个人来面对这漫长的夜、孤黄的灯,以及过去时光的种种猜测还有稀疏的凉。
我在那里又待了几天便决定离开,他有挽留却被我拒绝了,关于那些二十多年前的事情也逐渐梳理明白,虽然他在清醒的时候不喜欢谈,总说过去的事情没什么意义,说就让往事都随烟酒散去,可只要当他再多喝几杯,我还是能问出些重要讯息的。下面我就简单地讲诉一下。
那个照片上的女孩,也就是我一直认为的母亲并不是我的生母,她深爱着的那名歌手倒确实是我的父亲,他们两个在某个酒醉的深夜发生关系后并没有孕育出我,而之后的生活也在表面平静中继续着,直到某一次演出归来的路上突降暴雨,她和男朋友乘坐的车子翻下公路,她男朋友不幸身亡,庆幸的是她自己只是受了点轻伤。
伤愈之后她并没有对男朋友的身亡表现出过多的悲伤,倒是从而更加确定了深爱的人是那名歌手,也就是我的父亲,那是从崇拜到爱的转变,是能接受所有糟粕与摘掉光环的质变,她看透了这些也就更加无法自拔。她把这些与歌手说了,歌手说她太天真,她说不,她真得都懂了。于是歌手就把自己的不堪展现给她,几天后递给她一个婴儿,这个婴儿就是我。
关于我的出生,那是另一个荒唐的故事,我却只想用几句话带过——我那年轻力壮的父亲被一名女歌迷下药昏迷,十个月后抱着满月的我出现在他面前,不说一句话抛下我就离开了,倒是后来写了封信阐明理由,说是自己突然觉醒了,不再迷恋歌手,想要过自己的生活了,这孩子就算自己送给父亲的礼物。
这份礼物被父亲转交给了刚失去男朋友的女孩,也就是抚养我二十几年的母亲。他说你想要证明有多爱我,那就把他带走,不要透露任何消息,等我玩够了音乐收了心而你还爱着我,那我们就在一起。
故事就是这样,让我有些无所适从。
但我还是对他提出了一些疑问:“你当初那么说就是想摆脱麻烦吧?双重的。”
他不置可否地笑。
“这些年你就没后悔过吗?”我问他。
“后悔什么?”他反问我。
“换个词,自责过吗?”
“有什么好自责的?她是自愿的,爱一个人就要承受他所给的一切,不然就走开。”他说得理所当然。
“那对我呢?你不爱自己的孩子吗?”我问出这话后就后悔了,因为恶心到自己了。
他盯着我看了看,眼神中有了怒意:“我一直弄不明白一件事,人为什么要爱自己的子嗣?养育他们是义务,我做到了,但这义务里并不需要爱。”
我对他无话可说了。
临走那天天气晴朗,高空有云飘过,他坐在湖边弹吉他,湖面的光折射到他脸上,我有些理解那些爱他愿意为他付出所有的女孩们了。
“我的亲生母亲现在在哪里?”我不是想要去寻找,我只是单纯地想问问。
“她啊?后来她回来找过我,我们结婚了,再后来她生病去世了。”他轻巧地说道。而当他的对话与我年少记忆中那些画面的节点渐渐契合时,我突然心疼起我的母亲,不,是我的养母。
“你从来都没想过和她在一起为何还要和她通信?”这话是替死去的人问的。
“你知道的,人有时会心软的,寂寞啊,空虚啊,还有被爱着的虚荣等等。”他似乎看透了一切,是自己也是他人。
“我走了,你保重。”我带着满心落寞与纠扯不清的情感,试着解释一切又解释不清的心绪,也明白这就是过往与现状,都不适用于故事有着合理的起承转合。
“要不就留下和我一起生活吧。”他在我背过身去时说了这么一句。
我回过头,面露讥讽:“你不是不爱自己的子嗣吗?”那一刻我竟有些得胜的心态。
“哦,我只是突然觉得把自己的优秀基因传递下去原来也是一件不错的事情。”他眼光里还是笑意,“我就不送你了,邻居的车正好回城。”
“等你快死了的时候给我打电话。”我说了一句无比温情的话。他摆了摆手,我跳上邻居的车子,从后视镜看他。
他低着头弹吉他,弹的是那么熟悉的旋律,他一边弹一边唱着,后视镜里他的身影越来越小,而旋律却在我心中放大。
那首歌好像是这么唱的。
疯狂的心荒草占据/明天倒在了别人怀里/算了吧/谁还会为爱死去
今宵多梦盖住匆匆的睡意/轻狂的你我别为谁离弃/这样吧/岁月依然美丽
我们就这样相遇/当往事涌入迷离/不偏不倚/和风如戏
我们就这样分开/在秋天刚好到来/忍住眼泪/即使我不爱你
第8页 :第04篇章 若北风吹起时我会想起你
第04篇章 若北风吹起时我会想起你
1.
那天我又收到你的短信了。
当时我坐在公交车上,车子停靠在一个站点,莫名其妙地停了很长时间。我兜里的手机就震动起来,掏出来一看是条陌生号码的短信,打开来,上面写道:这是我的新号码。下面是你的署名,时间是12点28分。
不知道你会不会相信,只看到第一行字的时候我就预感到是你了,就是那种出乎意料却又深信不疑的感觉,我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我把手机在手中转了三圈,放进口袋里,车子就启动了,我也就把你抛在了脑后,这句话不知道你会不会相信。
就连我自己都不会相信。
我想你还是了解我的,每当我就要把你忘了时,你都会适时地,装作不经意地打来电话或是发来信息,别的也不多说,只是问一句你在干吗或是你还好吗。我最开始的时候还会欣喜万分,把自己的近况告诉你,滔滔不绝口若悬河的,可你却总是冷冷地回上几句或者干脆不说话,渐渐地我也就明白了,你不是想我了,也不是太寂寞,你只是不想让我忘记你,你喜欢被爱着的荣耀,喜欢被别人惦念的感觉,喜欢被很多人爱着和惦念着,来证明自己活得多么妖娆、随性与成功。
可惜你这点小心思已经被我看穿了,虽然有些晚,但我总归是明白了,你生来就不属于我,我再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也换不来一颗平常对待之心,那么我就不和你玩了,我再也不回你的短信,不接你的电话,不再为你日日担忧,不再为你夜不能寐,不再听见你的消息时瞬间僵住了身体,不再喝多后说的念的都是你…………
我想这些我都能做到,只要北风不再吹起。
2.
我的家乡常年刮着北风,一年之中有半年的时间都飘着雪,而剩下的半年是在等待北风把雪吹来的路上。我自小就习惯站在寒风中,等待霜雪降落在肩头。而你则不同,你说你生于江南,虽不是水乡但也有小桥人家,你那里有发霉的天气和患严重风湿的外祖母,你说家里的格子窗棂不太能透进阳光,母亲喜欢坐在门前刺绣,可这些又通通都是你讨厌的东西。你不喜欢江南的委婉,更喜欢北方的冷冽,所以你只身一人来到北方,连吴侬软语都抛弃了。你问我这么做是不是很任性,我笑着把手掌覆盖在你的头顶,那时天空初落起雪,那只手代表的就是包容与理解。
你喜欢古诗词,最爱的是李清照,你常说起绿肥红瘦。我不大懂这些,于是你看着窗外的大雪又说起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这句我却知道不是李清照所写,想纠正你可又想你必是懂得这些的,便从未不自量力地反驳你。我想,我对你的喜欢最多的也就是包容吧,或者说是礼让,凡事不与你争论,遇事迁就着你,只喜欢默默地看着你,怡然自得。
我觉得你还是保留了很多江南女子的习惯的,抛开古诗词不说,就温文尔雅这项来说也自是和北方女子大有差别。你如同我一样,在大多数的时候不爱讲话,这样我们相处起来也就有了长久的沉默。可虽然是沉默,我却仍旧最喜爱和你独自相处,莺莺燕燕的女子接触多了,留下的印象难免是聒噪与烦累。我们时常坐在沙发两端长久地对望,不尴尬也不心跳,眼中流露的是隐隐的微笑与深情,我是这么觉得的。就连如今我回想起你时,那深情的目光仍旧是我最为难忘的,也是最让我心烦意乱的。
你偶尔也有兴起的时候,握住我的手问我北风最终将会停留在哪里。我回答不上来,笑你无聊,你就说,肯定是更北面的地方,比这里还要北,很北很北。我说那是西伯利亚,你就松开了我的手怪我不浪漫,然后自言自语:“为何要分为北方和南方,好像把恋人活生生分开来一样。”我就又握住你的手道:“我不会和你分开的。”我说得很深情,恐怕是这辈子说过最深情的话了,你却把另一只手覆在我的手上:“你呀,太温和了,无趣。”
我在那一刹那就醒悟了些什么,也就明白了你终究不会属于我,因为我太安分了,而你又太不安。我不是说你是坏女人,虽然你在以后努力证明自己就是一个坏女人,可我却始终不这么认为,我只认可你和我在一起时并没那么坏。
3.
夜已经深了,肚子里空落落的,我给自己热了一杯牛奶,时间没把握好,太烫了,我就又把牛奶放进冰箱里冷却,站在冰箱门前等着它凉下来。我记得你是不喜爱喝纯牛奶的,更喜欢核桃味或是麦香的,那是孩子的性格,既甜腻又任性。
今晚有球赛,巴塞罗那对阵AC米兰,巴塞罗那进了三个球,我喝了三罐啤酒,凡事我都喜欢有规律,我当时真害怕巴塞罗那进第四个球,那么我就该有些醉了,你知道我酒后的样子的,有点惨不忍睹,也是你最讨厌的模样,你虽不曾开口说过,只是劝我少喝一点,但从眼神和语气中我也是明白的,我是个聪明人。
前些年我喜欢AC米兰,后来是皇家马德里,最近才喜欢上巴塞罗那,你看,我也挺懂得见异思迁的,但怎么就忘不掉你呢?球赛结束天都亮了,推开窗户空气还是有些干冷,楼下早市已经有些勤劳的菜农贩卖蔬菜了,过不了多久就会吵吵闹闹的。
我把窗户关上,拉上窗帘,想要昏昏沉沉地睡一觉,却又梦到你。最近你在梦中很活跃,有时是主角有时是配角,有时没有你,但梦中的我却又明显地能够感受到你,觉得你就在附近,在某一个街角或是车上偷看我,看我在人群中孤独的背影。你就是那么无耻地无处不在,无论梦境还是现实,我一不小心就会遇见你。
那天我在看娱乐频道,本来好好地跟着电视里的主持人笑,然后一个人就提了把马头琴上来,深情地拉了一曲,我就又突然地想起你来了。你也真是的,任何时候都不放过我,把我的心思从北方拉到江南再转向塞外,这一路太远太曲折了,我都有些累了,你呢?
我迟早会恨你的,这一点我很确信。
4.
说起去草原这件事还是要怪我,只因你总抱怨生活实在无聊,可谁都懂得这一生过于漫长,谁又能日日精彩夜夜笙歌呢?我本是喜欢闲静之人,也有悸于奔波,可也着实看不得你愁眉苦脸怨声载道,便想起内蒙古还有一朋友,就借朋友邀请盛情难却为由要带你去草原游玩一番。你自是兴奋得忘乎所以,甚至还在屋子里转了三个圈,十足的孩子模样。
我们在哈尔滨短暂停歇,夜里途径加格达奇再向西向北,一路到达呼伦贝尔,那里寒气重,风也更冷冽,一下火车你就打了个喷嚏,接我的朋友说你受了风寒,你却甚是开心地说没什么大不了,并很快与我的朋友聊得天南海北,连我在身旁都忘记了。
接下来的几日朋友带着我们去草原游玩,白日里策马奔腾在天地间,白云草地心旷神怡,夜里架起篝火喝酒烤肉。他拉起马头琴,你唱起流行歌曲,奇怪的搭配也莫名地融洽,我低头抿酒的瞬间就看到你们在用碗干杯,好生豪迈。我抬起头看月朗星稀,似乎还能听见狼在很远的地方嚎叫。
后来我喝多了被你们扶进一座蒙古包,你们俩进了另外一座。清晨醒来时你在河边洗漱,我走到你身边,你一边梳头一边笑着对我说:“你玩几日就走吧,我不回去了,这多好!”看着你满足的样子我一句责备的话也说不出口,更是不能与朋友翻脸,为这事打架多窝囊,只怪自己无用,我谁都不怨的。
那就与你们道一声珍重吧,我背起背包离开了那片美丽的草原,并发誓一生再也不会踏足。途径加格达奇,短暂停留哈尔滨,去的时候是一双,回来变成一人,说不尽的荒唐。可又能如何,爱情从来不是强求的东西,我比谁都懂,你能开心我也就安心了,心里藏着一个人也是件挺美好的事情,何求呢?
当时我就是那么想的,可能是悲伤怨恨过了头,也可能是得了文艺病,我都搞不懂自己了——在与你有关的日子里。
5.
春天一到,广场上就坐满了老人,当然也有孩子,还有漫天飞舞的风筝,有的飞得很好很高,有的只会在低空盘旋,身子一歪就栽了下来,像足了滑稽的失败者。
我既不是老人也不是孩子,手中也没有风筝,那天却在广场边的石凳上坐了整整一个下午,不思考别的,也不忧愁什么,只是保持坐着的姿态,盯着广场对面那家大型超市,门口贴着打折促销的广告,人进人出的,还算热闹,也会恍惚间错觉某一个身影就是你,随即又摇着头笑自己傻,无可救药。
我知道自己是为什么坐在广场上的,你肯定也不会忘记,我坐在那里属于怀念的范畴,原因简单得不用费脑子猜测,我们不就是在那家超市相识的吗。你是收银员,我是购物的,谈不上关系的关系却又十足有着某种牵连,你板着一张脸问我有会员卡吗?我摇摇头你就把自己的会员卡掏出来刷了一下,我得到了实惠你得到了积分,两全其美的事情,都用不着互相道谢,但我还是说了声谢谢,你就笑了一下说下一位。我拎着购物袋要走的瞬间瞄了一眼你的胸牌,上面有你的名字。
如果所有的故事只有开头就好了,虽会不甘心但也不至于伤心,如果我下一次购物的时候没有故意去那家超市,没有故意走你在的那条收银通道,我们也就会很好的了。可这次我要把责任推到你的身上,若不是你把电话号码有意无意地塞进我的购物袋,我也不会在深夜拨通那个号码,也就不会陪着你在大街上闲逛了一个小时又不奔主题,只是说着些本该属于年少的忧愁与愤世,那些都不是我们该做的事情,我们都不小了,都明白一个拥抱比一万句话都来得实在。当然我们在最后一个信号灯下也真的这么做了,之后却未能免俗地告别,连让我送你回家都不肯。独自回家的那晚我失眠了,不知道你是不是也和我一样。
现在想来,我是从那时就开始想你了,这思念真长,真不公平,我觉得自己吃亏了,从一开始就被动了。爱情里面的小心机我还真是搞不清,我只会实实在在地喜欢一个人,就对一个人好,爱一个人,就要忍得下思念。
你觉得我说得对吗?
第9页 :第05篇章 小说家的爱情
6.
你从草原归来的消息是我朋友告知我的,那时你还在路上,交通工具再怎么便捷还是敌不过通讯器材的。你想要给我的措手不及变成了我的心有城府,我做好了冷嘲热讽的准备,只要你肯低头向我认错。
你一身轻松地叩响了房门,头发长了一些,面容憔悴了些许,没等我开口或是做出个准备好的表情,你就径直走进屋子接了一杯水,喝一口把杯子握在掌心,叹口气道:“还是你这里舒服。”你理所当然地没有丝毫解释或认错的迹象,就像这里是你的家,进出随便又无忌惮。
我望着你没说话,是说不出来什么。这种情况我没遇到过,当然也就无计可施。你又喝了一口水接着拍了拍脸颊:“那里干死了,风还大,我的脸都不湿润了。”
“江南湿润。”我听得出自己的鄙夷多么没底气,我还是对你狠不下心,或许这世间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命脉,而我的那个命脉就是你。因为我在说完这句话后,竟一点都不怪你了,满眼痴迷地望着你,只是望着你,世界便什么也不剩下了。
“你要陪我去?”你转过身询问道,但明显是挑衅。我摇了摇头,起身在身后把你环抱住:“我只要你留下来,哪里也不许去。”
你的双手覆盖在我的双手上,你知道自己赢了,赢得稳稳的。你有这个自信,与生俱来的,有些盲目的,却屡屡切合时宜。
我们又在一起了,转了一圈,回到原点,什么也没发生过,就当什么也没发生过。我看着窗户上两个人的影子,心想,就这样吧,什么都会有终点的,思念也包括在内,好的、坏的都错过了,留下来的就是完整的,有生之年谁又没做过错事呢?我很宽厚,温润如玉,败絮其中,对,这是你说过的。
我空出一只怀抱你的手,装作不经意地伸进裤兜里,把震动的手机按停,冲玻璃上你投来的目光安然一笑,你也扬起了嘴角。我就想,现在为什么是春天,否则下起雪来一定很美。
7.
我这人很胆小,有很多事情可以让我感到害怕,这其中就包括送别。不管是车站的长椅还是旅馆的门前,亦或一个拥抱一条扬起的手臂,都会让我感到十足的难过,想到都害怕。所以啊,你还是了解我的,也是体恤我的,和我来了一场不告而别,省却了我那张忧伤的脸,也阻止了我看你踏上车,转身从此不再唱情歌的诗情,却抛给我一场无尽的忏悔,当然,最多的还是思念。
你那天清晨走得实在太早了,早得就像夜晚一样静悄悄,悄悄得就像还在睡觉一样。我醒来闭着眼睛伸出的胳膊就落空了,睁开眼就发现你动过了我的手机。你真聪明,轻而易举地就发现了我的不自然,我还自以为自己的演技多么高超。我飞速地赶往车站,心里却已明白载着你的车已经走远,我只不过是做做样子让自己安心罢了。
我坐在候车室的长椅上,给你拨了一通早已关机的电话,就开始后悔了。我后悔没有把事情坦白来和你说,可这怎么能坦白?坦白就是对你的伤害。我后悔接到朋友电话后心里对你的冷嘲热讽,虽然见面后我尽量控制自己了,但我也不能原谅自己曾在心里对你的看不起。不就是偷了些我朋友的钱财吗,很小的事情啊,还回去就行了。你如果用光了我也可以替你还的啊,我不会听朋友的劝去报案的。我真后悔最后没有接听朋友的电话而是偷偷按掉又被你发现了,你一定从我的笑容里看出了不自然吧?你现在一定恨透我了吧?一定觉得我是个伪君子吧?一定觉得我对你的关怀与拥抱是在拖延时间稳住你吧?你真是傻透了,这真不是什么大的罪名,你在我这里犯了多大的罪都是可以被谅解的。你一定是迫不得已的,你一路风尘仆仆地回到我身边,我还有什么可抱怨的呢?我从看到你那一刻就原谅你了,就把朋友的话当成狗屁了。真的,你要相信我,你怎么可以就这么离开?
我怅然若失地望着候车室的人们,没有一个比我更痛苦,至少他们还有目的地。抱歉,只有我没有,我要起身回家了,那里还有你的一些衣物,是之前我替你搬来的,你带不走的话我就替你保存着,或者扔掉。
8.
你走后不久朋友还总是打电话过来,说着些琐碎的事情,抱怨我怎么能把你放走。我听着听着就笑了,看来你偷走的不只是一些钱财,还有他的心。你做得很棒,让谁都对你恨不起来。
过了很久后你第一次给我打电话,我想要和你解释一下那件事情,你却像是明白我的心思一般叫我什么都别说了,过去的就过去吧。我也就听话地闭上了嘴巴,又问你身在何处,可你也不回答,最后用像是有多么事过境迁般的语气让我找个人结婚算了,你不适合我。
可一想到结婚的对象不是你,我就难过了,觉得结婚后就再也不能想念你了。
回到故事的最初。
我在收到你的短信后还是给你拨过去了电话,不过已经是晚上了,我推开窗户,初夏的暖风打在我的脸上。你说你要结婚了,嫁给一个俄罗斯人,真的要去西伯利亚了。我竟一时不知说什么好,只是盯着窗外的路灯发呆。
“怎么?不祝福我?”你说得很轻巧,我急忙缓过神来道贺,电话也就那么挂了。
我想,这样我也就应该没有权利想念你了吧?我的心也一下子轻松了许多,真希望这个夏天能够长一点,再长一点,那么冬天就会来得很迟,也就不会有从西伯利亚到来的寒流带来你的消息,北风也不会再吹起,我也就能够忘了你。
第05篇章 小说家的爱情
我觉得我快控制不住结局了。
事情要从上周末说起,我在家里写稿子,是一个爱情故事,就着一杯咖啡几支烟写完了两人意外的相识,几多的偶遇,漫长的暧昧,相互的推拉试探后终于在失眠的夜里决定在一起了。接下来是很温馨惬意的同居,开始分分钟钟都是美好,接着渐渐多起来的是平淡无聊,我用了很多蒙太奇的手法,用文字剪接出时间的流逝,我还想着再多用一些闪回的技巧让故事更丰满一些,这样说来我似乎写得还是激情满满,可只有我自己知道,频繁的使用技巧是对故事本身的吸引力信心不足。说得简单点就是,写到这里,我卡住了,不知道如何往下写了,我想让故事的走向开始跌宕,不太急地急转直下,却始终找不到一个隘口。我烦躁地起身在屋子里转圈圈,这时夕阳正好落在了我的小阳台上,像极了对我生活的讽刺。
女朋友下班回来,拎着一袋子的菜,她说正好赶上超市打折,就多买了些我爱吃的西红柿。她问我写得怎么样了?我不回答她,她就知趣地不问了,在沙发上坐了一会儿喝了杯水就起身去厨房做饭。
“你怎么不换身衣服?”我问道。
她回了我一个为什么的眼神。
我指着她的衣服道:“这套衣服是我送给你的,你现在竟穿着做饭!”
“那怎么了?我不是也穿着上班了吗?”她完全不解。
“不行,必须换下来!”我命令道。
女朋友眼睛无辜地转了转突然笑了道:“哎哟,知道啦,现在就换。”说着进了卧室,边换衣服边道:“我以后一定好好珍惜你送我的东西,这样你满意了吧?”
“我满意什么?”我追到卧室问。
第10页 :
“好啦,不说了,你呀,总是有话不会好好说。”女朋友换了一件居家服,就不理我去厨房做饭了。她总是让着我,不是单纯的脾气好,更多的应该归结为聪明,我所有的小心思都能被她猜个大概,这让我时常感觉智商受到了侮辱。
吃饭的时候她给我讲今天在公司的笑话,说一个女同事穿了两只颜色不同的袜子,我听得心不在焉,她就又说工作遇到的一个难题,但相信自己能够克服。我仍旧不搭话,她托着下巴好奇地看着我,我就冒出了这么一句话:“今天的菜真难吃。”
“难吃?怎么会?”她夹了一筷子菜塞进嘴巴里,“挺好吃啊!”
“不好吃,和以前不一样了,你没有用心做,我能吃出来。”我把筷子往桌子上一放,不吃了。
“程序了佐料都是一样的,你是不是没胃口?”她关心地问道。
“是缺少了爱心,你给我做菜时已经没爱心了。”我尽量冷静克制自己的语调,她听了话却笑了:“无理取闹,没爱心还有闲心给你做菜啊?”
“闲心?你觉得烦了是不是?”
“不可理喻,爱吃不吃!”她开始收拾碗筷,“我可没耐心哄一个大男人。”她到厨房去刷碗。我跟了过去,靠在水池边道:“我要吃面,你给我煮面。”
“不管,自己煮。”她虽然这么说着,但还是从柜子里拿出了面,丢在我面前。
我站着不动,只是看着她,她侧头看了我一眼:“你真是够了!”她冲了冲手上的泡沫,打开煤气灶烧水。
“你是从什么时候觉得我烦的?”我问道。
“现在。”她真有些生气了。
“那就走啊!”我都不用反应便立马说道。
她愣了一下接着不看我道:“去哪啊?”
“回你自己家去。”
“我家在江西。”
“去你朋友家。”
“我没有朋友。”
“活得真够失败的,连个收留自己的朋友都没有。”我承认自己此时的尖酸刻薄。女朋友听到这话仍旧没有停下洗碗的动作,只是她手中那只碗已经被她洗了五六遍了。她沉默了一小会儿道:“咱们别闹了,你回屋里看电视去吧,面煮好了我给你端过去。”
我把那包面拿过来,丢在了地上:“我不吃了,你现在就走。”
她还在那不停地洗着那只碗,却有眼泪落了下来,她用肩膀蹭了蹭眼睛,继续把碗洗好,都放进柜子里。然后关了煤气灶,又去卫生间洗了把脸,出来后站在客厅中央,想冲我笑笑,可眼眶还是红的。我面无表情地点了一根烟,拿起她的包丢给她:“你自己想明白了再回来!”
她接过包道:“我换身衣服。”走进了卧室。
“不许穿我送你的那件。”我隔着卧室门说道。
卧室门猛地打开了,她穿着居家服冲了出来,勉强遏止住自己的愤怒道:“行,你也冷静冷静。”便出了门,门是轻轻关上的,一点都没能扰乱这个寻常的日子。
剩下的周末我一个人在家,继续写我的小说,我让故事里的男女主角吵了一架,吵得天翻地覆,最后女主角离家出走了。说实话,就是照搬了我和女朋友的剧情,只不过更夸张一些,矛盾更激烈一点。可是写到这里,我又不知该如何往下写了,剧情的走向是男主角要去找回女主角,但我也想不出要用什么方式找,思来想去我还是先把自己的女朋友找回来吧,不然小说写不成,爱情也没了,我不能两头都跑空了。
说来也怪,以前每次和女朋友发生小摩擦,她出走后总是不超过一天就回来,然后嘻嘻地看着我。甚至有几次她根本都不会走,只是在楼道里坐着,我气消了一开门就能看到她,和她说两句话她就回屋了,弄得我一点都没有成就感。
这次她肯定不会在楼道里坐着了,她都离开两天了。虽然这两天我都没出门,但我凭常识也能判断出来,要是她真在楼道里坐了两天,那真就成傻姑娘了,我是不会爱上一个傻姑娘的。话虽这么说,可我还是推开门看了看,不在,我松了一口气,又跑到小区里转了一圈,也没有,我就拨通了她的电话,关机,我觉得这次有点意思了。
我又回到家里等了两天,我有把握她两天之内必定回来,那点小事引发的火气撑不了太久。我毕竟还是了解她的,她毕竟还是爱我的,况且当初就是她主动追求的我,说自己长得好身材好会洗衣服会做饭,基本上是一个完美的人,就缺一个男朋友让她人格更完备一些。我当时听了这话觉得老天真是开眼了,在赐予我帅气的面容后又一次垂青于我。可我女朋友说喜欢我并不是因为我长得帅,而是觉得我好玩,性格古怪还摸不清套路。我就说姑娘这性格可不好玩,一个成年男性还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会很要命的。她说她还是想试试,她这人耐磨。于是在相恋的几年里,她还真忍受住了我的各种怪脾气,有苦水自己拌糖喝,打掉了牙往肚子里咽。我说你图什么啊?她说就图我人好,善良,这年头好人不多了。我说你也是个好人,她就说那我们就应该知足了。
现在,我这个好人把她撵走了,她这个好人四天了还没回来,我已经习惯了她对我的照顾,习惯了她对我的好,一想到她再也不回来了,我还真有点害怕了。
两天后她还没回来。
这两天我是一分一秒掐着过得,时间每流逝一点我的信心就被摧垮一些,到最后我甚至开始怀疑她是否爱我这件事的本身上来。她还爱我吗?她是爱我的吧?这些曾经我都不屑于思考的问题,如夜晚的忧愁般环绕着我,我给不了自己一个肯定的答案。我问风,风只知道吹;我问星空,星空干眨巴眼睛;我问房间角落里的那盆花,这几天忘记浇水它都要死了;我问自己的内心,得到的却是讥讽的我离不开她。
我必须拉下面子去找她了,于是我在这天上午跑去了她公司的楼下。她的公司在十二楼,在等电梯的时候我意识到自己不能两手空空地去见她,这样太没有诚意了,就又跑出来在附近的便利店买了她最喜欢吃的冰激淋,出了便利店看到花坛里的花开得挺鲜艳的,顺手折了几支,捧在手里,看着挺像那么回事的。
这是我能想到的最浪漫的事情了,当我意识到自己在哄女孩这方面的知识如此匮乏时,难免有一些羞愧。我又回忆了一下这几年和她在一起的日子,还真没做过什么值得回忆的事情,我们的日子似乎从开始就注定着平淡、乏味,像是一间空荡荡的房间,四面墙全是白色,她不提我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妥,还以为这样的日子才是褪去浮华回归本真,却忘了白色的墙壁也需要色彩的点缀,不然看多了也容易倦。
电梯把我带上十二层楼的高度,在这一小段时间里我竟有些紧张,我想这就是爱情刚开始时的模样,当要见到那个人时又兴奋又忐忑。我想起我们第一次约会时的样子,我对着镜子整理了好久的衣着,虽然是她追的我,但我面对一个美女的时候并不能做到有恃无恐。那种感觉现在又回来了,我对着电梯门也整理了一下衣服,我不确定她待会儿见到我时会是什么样的表情,是会开心地眼含热泪还是抱住我号啕痛哭?
我这人还是过于乐观,凡事都爱往好处想,可现实就喜欢把这样的人往死里打。当我捧着鲜花拿着冰激淋礼貌又有节制地向前台询问后,得到的结果竟是我女朋友前两天辞职了。
电梯又把我带回了地面,我把花丢进垃圾桶,坐在路边吃光了那盒冰激淋,明白事情有点闹大了,我有点控制不了这个结局了。
我想起一个叫小梨的姑娘来。
我女朋友的朋友没几个,唯一还算关系近一些的就是这个小梨姑娘。我们在一起吃过几顿饭,她来过我家,我们也去过她家,有一度我女朋友还怀疑我和小梨姑娘有问题,说我俩在吃饭的时候总是眉目传情,我一说话小梨姑娘就笑,她自己都没觉得有多好笑。我说那是小梨姑娘爱捧场,她说那怎么不捧她的场?我说你们女人之间就是爱计较,她说那是明察秋毫,我就懒得和她争辩了,她就说看吧,无话可说了吧?
现在想想,我女朋友也不是十全十美的。
小梨姑娘家住在一个老小区里,连单元门都没有,我爬上楼敲她家的门,她打开门看是我便抱怨道:“是你啊,敲得那么急,吓我一跳!”
我本想说怎么了?怕是警察啊?在家干什么缺德事呢?但此时也没心情和她斗嘴,便直奔主题,问她我女朋友这几天来过吗?她说没有。我就冲进去挨个房间看了一遍。
“真不在!怎么了?吵架啦?”她好奇地问道。
我没回答她,也算是回答了:“你可别和她合起伙来骗我啊!你到底见没见过她?”
“没有,真没有,我俩也有一阵子没联系了,别看我叫小梨,但我从来都是劝和不劝分的人,我要是藏着她不和你说,那我良心上都过不去…………”她自己在那儿说了一通,后半部分主要是赞美自己的人格的。我懒得听,就说行了行了,我知道了。
她看我不耐烦,便问我女朋友走多久了,我就粗略地把情况给她讲了一下。她听后皱着眉头说:“这下看起来挺严重,要不你去报警吧!”
我想想也对。
在去警察局之前我和小梨姑娘吃了顿饭,她说心里再急也不能不吃饭,看你这两天也没好好吃过饭吧?我说是啊,我都饿迷糊了。吃过了饭她要陪我一起去派出所,我说算了,还是我自己去吧,带着你去找女朋友算什么事啊?再说你一个姑娘家年纪轻轻的要少往派出所跑。
我来到家附近的派出所时天都黑了,路灯整齐地亮起。进去后一个值班的小警察接待的我,我和他说了一下情况,他就说你这感情纠纷我们派出所不管。我说这不是单纯的感情纠纷,已经上升到人口失踪的层面了。他说这怎么能和人口失踪扯到一块去呢,明显就是你把人撵走了吗?况且你女朋友还是有自由意识的人,主动辞了职,一点儿都不是玩失踪不负责的样子。
我说你怎么能用玩这个字?牵扯到人的事情都是大事,不管她是不是主动辞了职,她对于我来说就是失踪了。我有些急了,那小警察脾气倒是好,也可能是值班无聊,便安抚我,哥们你别急,我给你分析一下啊,这事本来就怪你,你先无缘无故地发脾气把人家撵跑了,后来发现人家不回来了又疯了似的找,实在找不到了就来报警,事情都是你一个人折腾出来的,你只站在你自己的立场想问题,你有没有想过没准就是你女朋友受够你了呢?
“不可能,她那么爱我!”
第11页 :第06篇章更好的人
“话都别说死,感情这玩意,说完蛋就完蛋了,都没有一个明确的介质能证明它的存在,都是凭心而论的东西。”
“那你的意思是我女朋友想和我分手?”
“什么叫我的意思啊,这不明摆着呢吗?”
“好吧,谢谢你,我想想。”我说着就往外走。
“不报案啦?”小警察在身后问道,我背着身冲他摆了摆手。
出了派出所,我有些疲惫地往家走,在这一小段路程里回忆了很多往事,都是坏的,都是自己对不住女朋友的事,越想心里越愧疚,越觉得她应该离开我。我上楼打开门,坐在沙发上点了一根烟,却看见茶几上多了一串钥匙。我急忙起身冲进卧室,发现女朋友所有的东西都不见了,那一刻我才真正感到了惊慌失措,她确实是要离开我。
我疯狂地跑到楼下,随便找了一个方向追出去,可这根本就是徒劳的,我站在路边打她的手机,仍旧关机,我焦急地编辑短信发给她,说我错了我知道错了,以前都是我对你不好,我保证改,保证以后对你好,前几天我是故意和你吵架的,我小说里需要一次争吵却不知道怎么写,就拿你当了试验品,我没有马上去找你也是为了小说的剧情,我并不是不爱你,我爱你就像是你爱我一样多,可我总是做不好,我就是个浑蛋,求你再给我一次机会,快回来吧!
我捧着手机等了一夜,它安静得就像是没电了一样。
我女朋友离开我快半年了,这半年我过得实在不太好受,所有世人能够体验到的失恋的痛苦我一样也没躲掉,为了不在那间满是回忆的屋子里过度神伤,我搬了家,但生活还得继续。
那篇小说我倒是写完了,我给了它一个好的结局,女朋友在失踪后男人度过了一段艰难的日子,却仍旧爱着她的女朋友,可他知道女朋友再也不会回来了,就搬了家。但是在刚搬到新家那天,他在新家的窗户下看到了女朋友,他冲她喊叫挥手,她也抬起头笑了。
作为小说家的好处就是,所有现实中不可能实现的愿望,都可以在故事里得已完成。
搬到新家后不久的某一天,我闲着无事去逛书店,在新书推荐的货架上看到了一本书,书名是《小说家的爱情》,作者的名字是我女朋友。
第06篇章 更好的人
孙伟哲有些紧张。
全国射击冠军赛现场,选手们一字排开,孙伟哲站在左数第三位,他深呼一口气,缓缓地抬起手臂。这是最后一枪,前几枪结束后,孙伟哲领先第二名4.9环,这一枪他只要打出六环以上的成绩,冠军就是他的了。这对他来说并不难,除非出现重大失误,可这种失误在他身上从来都没发生过,他的特点就是以稳定著称的。他调整了下呼吸,微微眯着眼睛,训练了快十年,等待的就是这一刻,他能想到这一枪打出后全场的掌声,教练和团队的欢呼,以及坐在观众席上的女朋友激动的泪水,他甚至在那短暂的一瞬间,回顾了一下这些年自己的艰辛和痛苦,似乎时间一晃就站在了如今的赛场上。
孙伟哲是在高一的时候才被选入射击队的,年龄上来说多少有点大。本来市里射击队是要选一批十三四岁的男孩子,就来了他所在的学校,孙伟哲的学校是初中部和高中部在一起的,负责选拔的人并没有找错,但是在初中部选了一圈也就选了几个勉强合适的,领着那几个男孩子往外走的时候,正好赶上下课,操场上的学生们在撒欢般的玩闹,负责人却在一棵大树底下看到了孙伟哲。
孙伟哲那时候长的小,身体还是一副没发育的样子,干干瘪瘪的,性格也过于内向,不合群,同学们都在三五成群地玩闹,只有他一个人蹲在树底下捡石子,用石子摆图案。这行径对一名高中生来说已不能算是古怪,而是明显的智力低下。
负责人静静地观察着孙伟哲,突然弯下身捡起一块石头朝他身后扔去,石子并没有打到孙伟哲,而是落在了树后面的一块铁牌子上,发出很大的动静,可孙伟哲就像是没听见一样,继续低着头玩石头。负责人冲陪同的老师问道:“耳朵没问题吧?”老师说:“没问题。”负责人又指了指脑袋:“这呢?”老师说:“也没问题。”负责人很满意地点了点头,孙伟哲就这样被选进了射击队。
每周一三五放学后,孙伟哲就会来到射击队的训练馆,和一群男孩子们共同接受训练,教练命他们排成一字横队,每人面前都放着一堆纸条,他们的任务便是用食指和中指迅速的夹起一张纸条,然后手臂抬起至和视线水平的位置,停在空中。
教练从面前走过,仔细观察每一个人手指上纸条抖动的情况,如果抖动幅度过大的话,教练便会用藤条抽打手臂,训练馆里的惨叫声此起彼伏。
一段时间后,渐渐有男孩子被通知离队,剩下的人每一天都诚惶诚恐,或是拼了命的练习,或是三五成群地研究对策,试图耍些小聪明,蒙混教练,都唯恐下一个离开的人就是自己。倒是只有孙伟哲没有受到干扰,在射击队里,他仍旧是被孤立的,休息的时间,他还是一个人在玩,但他却又是稳定性最好的一个,教练几乎没有打过他,还时常拿他作为标杆来要求其他男孩,可唯一让教练有些皱眉的是,已经来队这么长时间了,孙伟哲的身体却一直没有见长。
教练所担心的问题也正是孙伟哲母亲所担忧的,她带着孙伟哲去了几家医院都没有查出什么问题,最后经人介绍了一位中医,抓了一些中药来熬着给他吃,也不知道是中药起了作用,还是孙伟哲的身体终于到了发育的时间,在接下来的一年当中,孙伟哲穿梭于学校和训练馆的身体如同拔节的竹子般,噌噌地往上长,很快出落成一个挺拔的少年,人也开朗了不少,和那个蹲在树底下玩石子的男孩简直判若两人,而唯一还让他感到苦恼的是,为什么已经过了一年了,他的训练课程还是只有夹纸条。
他为此询问过教练,教练给出的答案是别急,就快了。
教练说的就快了并不是托词,没过多久,孙伟哲便拿到了属于他的第一把枪,而同时,这也代表他成为了市射击队的正式队员,也是全校唯一的射击运动员,这让他一时风光无两,校长甚至还在课间操上公开表扬,当时的孙伟哲站在队伍的中央,有些羞涩但却挺直了腰板,他不停地给自己心理建设才没让腰软下来,“你已经不是从前的自己了,你一定要成为更好的人。”他默默记下这句话,始终没有注意到旁边队伍里,一个女生投来的爱慕的目光。
爱慕孙伟哲的女生叫黎佳,是隔壁班清秀的女同学,她热切地望着孙伟哲,想着这是从哪突然冒出来的男生?以前怎么就没注意到呢?于是从那天放学后,她开始跟踪孙伟哲,骑着车子左躲右闪地穿梭在大街小巷,死盯着孙伟哲的背影怕他淹没在人潮消失在下个路口。她跟着孙伟哲来到训练馆,偷偷摸摸地趴在窗外看他训练,看他镇定地抬起手枪,啪啪啪的射击声在训练馆里回荡,也在她的耳膜上撞击出了别样心跳节奏,她当下就觉得,哪怕只是默默地看着这个男生,用暗恋的方式和他相恋也是一件值得的事情。
可惜黎佳的跟踪技巧差了一些,在第三次跟到训练馆后便被抓包了,她刚把车子放好准备往训练馆窗前跑,便被孙伟哲堵住了去路:“你干吗跟踪我?”孙伟哲很严肃地问道。
黎佳低着头不敢看他,却又嘴硬:“谁跟踪你啦?你有什么证据?”这一下把孙伟哲问懵了,确实没有什么证据,支吾了一阵道:“反正我觉得你是在跟踪我,不跟踪我你来这里干什么?”
黎佳看他气势弱了下去,反倒自信了些:“自大狂,我就是爱看射击训练不行啊?”
“哦,这样啊。”孙伟哲有些难堪,默默地转身离开。黎佳在身后觉得他这个样子真好笑,便一咬牙又追了上来:“能把你训练的手枪借我看看吗?”
孙伟哲有些为难,但还是答应了:“那你在外面等我,训练结束后我拿给你看。”
训练结束后孙伟哲从训练馆里出来,和黎佳两个人像贼一样躲到训练馆后面的一处荒地上,孙伟哲左右察看了一下,才小心翼翼地从裤子里把手枪掏了出来,这举动让黎佳又羞涩又好笑。黎佳其实对手枪并没有什么兴趣,硬找了一些相关话题和孙伟哲聊,可能是那天的夕阳还有些温度,两人之间说着说着便有些异样的感觉溢出,随着那淡淡的晚风,散落四周。
隔天,孙伟哲因为把训练器械私自带出而受到了队里的处罚,教练没收了他的手枪,他又练回了夹纸条。孙伟哲虽然有些沮丧但也并没有过激的反抗情绪,反倒是黎佳因此感到愧疚,她等在训练馆的门前,看到孙伟哲出来就一个劲地说对不起,孙伟哲说没关系,总会再发回来的,黎佳还是觉得内疚,便要请孙伟哲吃饭。孙伟哲说自己正好饿了,两人一瞬间便又像忘了烦恼似的,欢呼雀跃地去吃饭。在吃饭间,黎佳从书包里掏出一把玩具手枪送给孙伟哲说:“你试试拿这个能不能练习?”孙伟哲有些为难地接过来:“塑料的啊?”他看了看黎佳认真的表情,立马改口,当然能啊!我拿什么都能练习。黎佳的表情放松下来,两人说笑着吃过饭又在街上闲逛了很久,谁都不肯先开口说再见,最后还是黎佳说你早点回去吧,训练怪累的。孙伟哲要送黎佳回去,黎佳说不用,天再黑她都不怕,然后用手比做手枪,指着孙伟哲“biu biu biu ”。
孙伟哲不懂什么意思,黎佳说我们以后不说再见,就说“biu biu biu ”,孙伟哲说好,也用手比做手枪,指着黎佳“biu biu biu ”,两人笑作一团,各自离去。
年少的爱情是无忧的过眼云烟,高考转眼临近,黎佳和孙伟哲商量志愿的问题,黎佳成绩优异,意向当然是些名校,而孙伟哲成绩却不尽人意,但在黎佳的努力劝说下,两人还是决定报考同一所大学。在孙伟哲没有训练的日子里,黎佳抓紧时间给他补习功课,他们总是到一家安静的面馆里,两人要一碗面,边吃边学习。在实在累得不行,学的焦头烂额时,两人就用憧憬未来互相打气,在他们的眼中,未来不管怎样,只要两个人能够在一起,就是明亮的,就是清澈的,就拥有世间所有的美满。
某天训练结束后,孙伟哲刚要离开,教练却把他叫住,询问了一些他学习上的情况,孙伟哲表示对高考比较担忧,教练便安慰他不用担心,过段时间市里有个射击比赛的机会,队里决定派他出赛,只要能拿到好名次,就可以保送体育学院,教练说完又拍拍他的肩膀,说他是个射击的好苗子,可不要让大家失望。
孙伟哲心事重重地走出训练馆,便看到了等待已久的黎佳,黎佳问他怎么出来得那么慢?孙伟哲支吾着没说出个所以然,黎佳说那我们还去面馆给你补课吧?孙伟哲却推脱自己今天太累了,不想补课了,黎佳也察觉到了孙伟哲的心不在焉,便说那好吧,我先走了,你回家早点休息,biu biu biu。孙伟哲强扯出一个微笑,说biu biu biu。孙伟哲看着黎佳推着车子离去的背影,心里满满的不是滋味。
射击比赛这天,黎佳也逃课出现在了观众席上,她还特意做了一面条幅,站起身又扭又叫,差一点被工作人员轰出赛场。
这是孙伟哲第一次参加正式比赛,他紧张得呼吸都调不均匀,开头几枪打得都不太好,后半程慢慢调整了一下状态,稍微好了一点,在来比赛之前,教练就告诉他,只要能打进前六名,就能保送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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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打最后一枪前,孙伟哲扭头去看教练,教练冲他比了个放平心态的手势,但他自己知道,这最后一枪只有打出十环以上的成绩,他才能进入前六名,他回头又看了一眼观众席上的黎佳,黎佳还在扭着身子晃动着条幅,但是却不敢发出一点声音。他深呼了一口气,缓缓地抬起手臂,瞄准靶心,扣下扳机。只是在扣动扳机的那一刻,他便预感到成了,当工作人员报出10.7环的成绩时,他看到教练和黎佳都欢呼跳跃起来,他却平静地收起手枪,很小声地说了一句,对不起。
黎佳是在过了一段时间后才知道孙伟哲被保送的消息,那时孙伟哲已经不再去学校上课,每天都待在训练馆里练习,一遍遍地瞄准,射击,瞄准,射击,他仿佛是在用这种方式惩罚自己,一声声的枪响和后坐力都是对自己的拷打,他不敢见黎佳,他一直躲着她,他甚至连想都不敢去想她,他害怕看到她伤心,他害怕她的责问,他觉得自己是个背弃信义的人,他觉得自己是个叛徒。
孙伟哲最后一次见到黎佳是在高考前的一天下午,黎佳跑来他家里找他,黎佳疯狂地敲门可他就是不敢开门,黎佳在门口喊道:“我知道你在里面,你开门啊!”孙伟哲就站在门后面,手指都要碰到门把手了却还是没能按下。黎佳接着喊道:“你开门啊,我有话和你说,你答应过我的,你答应过我的!”黎佳说着说着就哭了,她说,“孙伟哲,我求求你开门吧,我不怪你,我真的不怪你。”孙伟哲背靠在门上,身体要往下滑,他死死地用腿顶住,不让自己坐在地上。黎佳的声音继续在门外传来,“biu biu biu ”孙伟哲的眼泪一下子就流了下来。“biu biu biu”黎佳的声音继续传来,孙伟哲捂住自己的嘴巴不让呜咽发出声音来。“biu biu biu biu biu biu…………”孙伟哲缓缓地坐在了地上,捂住了耳朵。
过了很久,门外响起了脚步声,孙伟哲起身来到窗前,看到黎佳走出了楼道,站在楼下向楼上望,孙伟哲急忙蹲下身子,再站起来的时候,黎佳的背影已经走得很远,一抹白色消失在视线里,街道两边的树木依旧葱茏。
省体育学院射击训练馆的屋顶更高一些,从窗子透进来的阳光也更加的明亮。张伟哲抬起手枪瞄准靶心,片刻又放下了手臂。
“biu biu biu”有人用手抵住了他的后背。
孙伟哲猛地回过头来,身后的女生周茹被他的反应弄得一愣:“怎么?吓到你啦?”
孙伟哲有些恍然:“哦,没有,你们选拔结束啦?”
周茹点了点头:“又没被选上。”
“没关系,下一次还有机会。”孙伟哲伸手揉着她的头发安慰道。
周茹本想再说些什么,却看到孙伟哲已经转过身去继续练习射击,便坐到一旁等他,孙伟哲打了几枪后有些不耐烦地开始收拾东西。
“怎么不练了?”周茹起身问道。
“算了,今天心神不宁的。”孙伟哲背着装备往外走,周茹紧跟两步撵上来,“你明天又要出去打比赛啊?”
“是啊,一大早就出发。”
“那你把脏衣服都送我宿舍来,我给你洗了。”周茹叮嘱道,“还有在外面别吃凉的,胃药也都带上。”
“好啦,知道啦,又不是第一次出去了。”孙伟哲当下是觉得周茹有些烦的。
孙伟哲两年前和周茹认识,那时他刚进入体院,军事化的管理让他一时有些吃不消,患上了肠胃方面的疾病。一天在食堂吃饭的时候,胃病犯了,痛得他趴在桌子上起不来,坐在一旁桌位上的周茹走了过来,二话不说就蹲下,用力地按孙伟哲的足三里穴,孙伟哲的疼痛有所缓解,本想和她道谢,周茹却先教训道:“小师弟,这么小年纪就一身病,以后还怎么为国争光啊?”
一句话,让她在孙伟哲的眼里立马从知心姐姐变成了红色娘子军。这个永远把国家荣辱挂在嘴边的女生第二次在食堂见到孙伟哲的时候,直接把一包药放在了他的面前:“老家的偏方,很管用的。”孙伟哲好奇地打量着那包像土又像草沫子的东西:“姐姐老家哪的啊?”周茹不回答,一副你猜的表情。“不是延安就是井冈山。”孙伟哲胡乱揶揄。“还真叫你猜对了。”周茹转身要走,却又回过头来指了指那包药,像发号施令似的道,“记得按时喝。”
那包药孙伟哲很快就喝完了,管不管用倒没有立马显现出来,他和周茹两个人倒是相爱了。
周茹比孙伟哲大两届,也是射击队的,两人有很多的共同话题自然是不必说,重要的是周茹一直像个姐姐般照料着孙伟哲的生活,洗衣,打饭,天凉加被子,天热换凉席,甚至连孙伟哲宿舍的卫生都一直是周茹来打扫的,这让室友们艳羡不已,都口口声声地管周茹叫起了姐姐。不光在生活上,在情绪上周茹也永远包容着孙伟哲,他的小情绪啊,偶尔的不如意啊,甚至是大吵大闹,周茹统统照单全收,然后再等孙伟哲情绪平复下来,一点一点地和风细雨地和他讲道理,最后又总是会归结到“一个好的运动员,要懂得控制自己的情绪…………”,孙伟哲永远不耐烦地打断她,“懂啦,要为国争光嘛!”
可能世道总是这样,偏要为难那些有远大抱负的人,周茹的训练成绩总是不理想,所以多次的内部选拔都没能选上,尽管她比其他人都要努力,可天道酬勤这四个字并不适用在她的身上,在射击这个项目上,她的后天努力永远弥补不了天赋不足的缺口,加之年龄越来越大,状态愈加的不稳定。而反观孙伟哲,年龄越长,他身上那股稳定的气势越是坚固,他几乎是一马平川的从二线队打到了主力的阵容,无论是从队里的位置上,还是心理上,都渐渐和周茹拉开一段微妙的距离。
孙伟哲如今看着失意的周茹,完全没有了初识时的那股子豪气,他懂得周茹已经被现实一点点的压瘪了下去,他心疼,又无可奈何。甚至在某些时候,还想要躲避她那极力隐藏却又纤毫毕现的负面情绪。
这次比赛孙伟哲又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回来的大巴上,领队特意和他坐在了一起。领队告诉孙伟哲下学期开学后,他很有可能被选拔进省队,让他假期也不要懈怠,刻苦训练,进了省队,再进国家队,世界杯,奥运会,一眼望去都是平步青云的路子。
这消息对孙伟哲来说自然是欢欣鼓舞,回到学校后他急于和周茹分享,但周茹那边却带来了一个坏消息。周茹被调整出射击队了,而她也到了毕业季,如果没有别的射击队要她,她的运动员生涯就等于结束了。
周茹说完苦笑了一下道:“不能为国家争光了。”眼泪就簌地落了下来。孙伟哲抚摸着她的头发安慰道:“没关系的,不能做运动员,还有很多别的事情可以做啊。”
周茹一把抓住孙伟哲的手:“其实也不是完全没机会的,我家里给我联系了一个老家的地方队,你和我一起回去吧,咱们重头再来,虽然训练条件差了一点,但总是有机会的,只要咱们两个人在一起,只要咱们不分开。”周茹眼神中突然散发出了希冀的光。
那一刻,孙伟哲心里的钟表当的一声敲响了,他忽地意识到是时候了,就应该是这个时间地点,就应该是这种氛围,他缓慢地把手从周茹手中抽出来,这过程中他甚至能够看到周茹眼中的光一点一点地黯淡下去,他避开周茹的目光道:“我要进省队了,我要去为国争光,是为我,也是为了你。”他尽量说得冠冕堂皇,尽量说的似水柔情,但只是这一句,周茹就全都明白了。
“哦,这样啊,好事啊,替我完成我完成不了的梦想。”周茹的声音颤抖着,说完转身就要离开,可走了一步又回过头来,眼含泪水地露出一个笑容,“那你要加油哦。”这回不像是初识时的发号施令,却像在尽力维持着最后一丁点的骄傲。
这骄傲让孙伟哲心如刀割。
周茹离开学校那天,孙伟哲去送她。周茹又恢复了飒爽的模样,腰板挺直,妆容利落,没有一丝的狼狈。在校门口,周茹说:“就送到这吧。”她接过孙伟哲手里的拎包,“以后照顾好自己。”孙伟哲心里不是滋味,说:“我有时间会去看你。”周茹笑了笑说:“我的老家不在延安,也不在井冈山,你找不到的。”
周茹上了车子离开,孙伟哲在她最后这句话中,咂摸出了此生不愿再相见的味道。
孙伟哲现在的女朋友叫孔晓倩,是个资深的射击迷,一年前看过一场孙伟哲的比赛后就被迷住了,也就是在那场比赛后,孙伟哲确立了在省队主力的位置。成为主力后,比赛任务随之多了起来,可无论他到哪,都能看到孔晓倩的身影,她甚至还组织了后援会,机场接机,入住同一酒店,拉条幅围堵大巴,她事事冲在前头,大呼小叫的,热力十足。可一到了比赛现场,却又安静得判若两人,凝神屏息地看他打出每一枪,离着老远,孙伟哲都能感受到她那紧张的气氛,甚至比自己还要严重。
在一次队里的庆功会上,孔晓倩不知托了什么关系,竟然混进了KTV,那时孙伟哲已经喝得有些晕,被队员们起哄让他和孔晓倩合唱歌曲,孔晓倩腼腆地点了一首《你最珍贵》,孙伟哲大着舌头跟着唱完了,当下就觉得这女生唱歌还挺好听的,随即便倒在沙发上睡着了。等醒来的时候,发现KTV里的队友都走光了,只剩下自己和孔晓倩,孔晓倩背对着他在点唱机前,还在唱着歌,孙伟哲听着入迷,也不忍心打断她,等孔晓倩唱完那首歌,回过头来很自然地说:“你醒啦?”孙伟哲这才缓过神来,说:“我送你回去吧。”孔晓倩说:“还是我送你回去吧。”两人说了几个来回,就都笑了,孔晓倩说:“算了吧,咱俩谁也不送谁,各走各的。”
两个人在KTV门前分别,回去的路上孙伟哲还有一点失落,却发现在衣服口袋里有一张纸条,上面是孔晓倩的电话号码,他捏着那个纸条,看着车窗外,便觉得夜色也挺好看的。
和孔晓倩相恋的日子里,孙伟哲总是觉得世事都如画,却又都不及她,他欣赏孔晓倩的每一个动作和表情,每一句或浅或深的情话,每一次他刚想开口却被她统统猜中的事,在她的身边没有烦恼,没有压力,如同26度的气温,如同棉质的T恤,如同多一点少一点都不合适的爱情。
孙晓倩从后援会当中退了出来,比赛时坐在了运动员家属的预留座位,她仍旧为孙伟哲每一次的射击紧张,为了他的好成绩欢呼,为他的失利而难过,她最常安慰孙伟哲的话便是:“没关系的,没什么大不了的,我还在你身边呢。”孙伟哲觉得这是最好的情话。
全国冠军赛前夕,他抱着孔晓倩说:“我爱你,我爱你,我要把第一个全国冠军的奖杯送给你。”
孔晓倩说:“我也爱你,你拿了冠军我们就结婚吧。”
全国射击冠军赛现场,最后一枪倒计时还有十五秒。孙伟哲有些紧张。六环的成绩,稳拿,全国冠军,就在眼前,他却猛地有些怕了。
身旁的选手一个个都完成了射击,全场的目光都云集向了他,这让他感觉像是回到了高一那年的课间,负责选拔的人和老师都远远地看着他,他装作漫不经心地在玩石子,心里却紧张得要命,当负责人把石头砸向身后的铁牌时,那咣当的声响吓了他一大跳,他却拼命控制着不让身体颤抖,装作没听到,从一开始他就作弊了。
然后在漫长的运动员生涯中,自己一次又一次地为了达成目标而背弃他人,他并不承认自己冷血,但却是十足的自私。立志成为更好的人,就要不断地抛下过去的人,从市队,到体院,再到省队,从黎佳,到周茹,眼看就要到孔晓倩了。他甚是了解自己的性格,只要拿了全国冠军,自己就又提升了一个等级,进入了另一个层次,那孔晓倩在她的眼里就不再如画了,就将成为更高更远更强目标的绊脚石。
他缓缓地扣下扳机那一刹那,突然不想再这样了,他猛地把手枪抬起举向空中,“啪”地一声,全场哗然。
孙伟哲转身朝观众席上的孔晓倩走去,他不要再去看更多的风景,去爱更好的人,他也不想再成为更好的人,只想更好的去爱眼前的人。
比赛场骚动,教练员、领队、记者统统冲了过来,拦住了孙伟哲的去路,他想要冲过去拥抱孔晓倩,可是他却穿不过人群,他眼睁睁地看着孔晓倩起身离开了观众席。
半年后,孔晓倩嫁给了全国冠军,孙伟哲没有出席婚礼,在酒店门前远远地站着,他从兜里掏出一把手枪,认真地玩味着。
但如果再靠近一些的话,就能够看得更仔细点,那把手枪其实是塑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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