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书名哈啰顺风车抢单辅助软件新五叶神:我的脖子让我很不爽
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作者:(美)诺拉·艾芙隆
内容简介:
在《我的脖子让我很不爽》这本书中哈啰顺风车抢单辅助软件新五叶神,诺拉·艾芙隆用她不温不火、亲切贴心的笔调和意味深长的幽默为我们展现哈啰顺风车抢单辅助软件新五叶神了她生活中的起起落落,读者可从中窥见女人年华老去后在保养、更年期、空巢期等问题上遇到的种种烦恼以及其他生活难题,她的率真和风趣也许会让你为之莞尔。
这位写过电影剧本《当哈利遇到莎莉》《西雅图夜未眠》《电子情书》和《家有仙妻》,出版过畅销书《心火》《潦草数笔》和《疯狂沙拉》的才女无话不谈——从她如何痛恨手袋到如何费尽心思挽留青春:染发、健身、使用无数宣称能够延缓衰老但毫无用处的瓶瓶罐罐。对哈啰顺风车抢单辅助软件新五叶神了,她还认为自己的脖子惨不忍睹。她的皮肤医生认为已回天乏术。
诺拉在这本书中记录了自己在生活中担任多面角色——疯狂厨师、浪漫热情的房客和运气欠佳的母亲——的趣事,以坦诚、诙谐的笔调讲述了一个成熟女人的生活。《我的脖子让我很不爽》是一本实话实说的书,它坦荡无忌、顽皮狡黠,却又能在无意间直指人心,可令你在领略智慧、吸取建议之余开怀大笑,堪称一场美味诱人的人生盛宴,是你我孤独时刻的最佳陪伴。
作者简介:
诺拉·艾芙隆,好莱坞著名女编剧、导演、制片人。诺拉·艾芙隆曾经三次获得奥斯卡金像奖最佳原创剧本奖提名。她于1989年编剧并监制的爱情片《当哈利遇上莎莉》备受好评,1993年自编自导的《西雅图夜未眠》更是成为了好莱坞爱情片中的经典之作,此后推出的《天使不设防》、《电子情书》、《家有仙妻》等一系列作品更是赋予了她“爱情片大师”的称号。2009年诺拉·艾芙隆推出了转型之作,梅丽尔·斯特里普和艾米·亚当斯主演的美食电影《朱莉与朱莉娅》,并为此片担任了编剧、导演、制作人三重身份。
书摘正文:
我的脖子让我很不爽
我的脖子让我很不爽。真的。
如果你看见我的脖子,大概也会不爽,只是很可能会出于礼貌而隐忍不发罢了。如果我对你说这样的话,比如“我真受不了我的脖子”,你绝对会说些好听的话,像是“看起来挺不错的嘛”。你当然是在撒谎,但我原谅你。我也一直都在撒这样的谎,当朋友说她们因眼袋、下颌松弛、皱纹或腰部赘肉而忧心忡忡,问我她们是不是该去做个去眼袋手术、拉拉皮、注射肉毒杆菌或是做个抽脂时,我差不多就得撒谎。根据我多年的经验,“看起来挺不错的嘛”这一句的潜台词其实是“我知道你什么意思,不过休想把我也拖下水跟你讨论这个话题,神经病”。我们都知道,讨论这个话题太危险了。如果我说:“是的,我完全明白你的意思。”那我的朋友很可能会立马出去做个眼部整形手术,手术可能会失败,然后你在八卦小报上读“女子因去眼袋而致无法闭眼,结果与整容医生对簿公堂”之类的文章时可能会看到她的芳名。接下来我就得说重点了:“一切可能都是我的错”。我对“都是我的错”之类的事尤其敏感,因为有一件事我永远都不能原谅:那是在1976年,一位朋友劝我不要买曼哈顿东75街上一套漂亮的公寓(为此我后悔不迭)。
我有时会和闺蜜出去吃午餐——真对不起,我写得太过,连自己都看不下去了。总之我的意思是女性朋友。我们可不是闺中少女,我40年前就失去了这一身份。言归正传,有时我们出去吃午餐,我环视餐桌,发现大家居然都不约而同地穿上了高领衫。还有一些时候,我们都系上丝巾,颇有凯瑟琳·赫本在《金色池塘》中的风情;有时甚至还会齐齐穿上中式立领上衣,看起来就像白人淑女版的《喜福会》。有几分滑稽,亦有几分悲哀,因为我们不是那种对年龄过敏的人——比如,我们都不会隐瞒自己的年龄,我们也不会玩儿老黄瓜刷绿漆的把戏。在我们这个年纪能保养成这样已属不易,除了我们的脖子。
哦,脖子。这世上有鸡脖子、雄火鸡的脖子,还有大象的脖子;有悬着肉垂的脖子以及皮松肉垮马上就要进化成肉垂型的脖子;有干巴巴的脖子、肉嘟嘟的脖子、松垮垮的脖子、如绉布一般的脖子、颈纹横生的脖子、皱巴巴的脖子、青筋暴起的脖子、下垂的脖子、不复紧致的脖子、肤色斑驳的脖子,还有集以上之大成的极品脖子。我的皮肤医生说,脖子是从43岁开始走形的,就是这样喽。脸可以涂化妆品,眼睛下面可以涂遮瑕霜,头发可以染,皮肤松弛可以注射胶原蛋白、肉毒杆菌以及玻尿酸。但如果不动手术的话,你只能对着该死的脖子干瞪眼。脖子是百分之百的泄密者。我们的面孔写满了谎言,但脖子却寸寸真理。你得把红杉砍了才能知道它的年龄,如果它有脖子,就没这么麻烦了。
我比较悲剧,还没到43岁,脖子就走样了。我做过一次手术,在锁骨正上方留下了一道可怕的疤痕,实在惨不忍睹。经过这次惨痛的经历,我终于明白,并非所有的知名外科医师都天资出众,能把人缝得天衣无缝。如果这篇文章让你一无所获,亲爱的读者,那下面有一点可得千万记住了:除非你请整形医生站在手术室里,密切留意一切状况,否则不要在身体的任何一个部位动刀。原因很简单,即便你因为某种严重伤患或潜在的严重伤患而动手术;即便你真真切切地认为健康远比外表重要;即便你在病房里醒来时激动得溢于言表,“老天,幸好不是癌症”;即便你喜获重生,完全看不清什么重要什么不重要;即便你发誓说一定要永永远远为自己存在于这个地球而欢呼不已,并一再保证绝不再因为任何事而抱怨,我保证,很快有一天(而且快得超出你的想象),你就会揽镜自照郁闷地想:我恨这道伤疤哈啰顺风车抢单辅助软件新五叶神!
好了,我们再来谈谈照镜子。这是上了年纪后我注意到的另外一件事:我会竭尽所能不照镜子。如果路过一面镜子,我会自觉移开目光。如果不得不照,我便会眯上双眼,因此即使镜中骇人的影像瞪着我,我也差不多闭上了双眼,权当是自卫。当光线很好的时候(我真心希望不要这样),我常常会像我们这个年纪的许多女人照镜子时的举动一样:把脖子上皱巴巴的皮肤轻轻往后一拨,然后深情款款地端详着镜中年轻版的自己。(顺便说一句,我还有另一个伟大的发现:如果你想尝尝痛彻心扉是什么感觉,那不妨坐在车后座里,正好就在驾驶座后面的位置上,然后欣赏后视镜中的自己。后视镜到底有什么奇妙之处?我说不上来,总之,对于脖子来说,这世上没有比它更恶毒的镜子了。这是当代生活中最为神奇的奥妙之一,就和浴室里的冷水比厨房里的冷水更冷是一个道理。)
但是,我的脖子——言归正传,该讲我的脖子了。我知道你会想什么:为什么不去做个整形手术呢?我告诉你为什么吧。如果你去找整形医生并告诉他说你想整整脖子,他会毫不客气地告诉你先得做个面部拉皮,不然整了脖子也没用。他说的可是字字箴言。可不是为了哄你多花钱。事实在于,这是个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手术。如果你想做颈部紧致术,那必须也得顺便把脸拾掇一下。但我不想做面部拉皮。如果我是玛芬脸,长得圆鼓鼓、肉嘟嘟的,那我也许会咬咬牙走上手术台——玛芬脸可是做这种活儿的绝佳材料。但是老天啊,我就像只鸟,脸小得可怜,如果做面部拉皮,脖子肯定会像样得多,但脸就会被拉得紧绷绷、直挺挺的。我情愿眯缝着眼睛,端详着镜中惨不忍睹的脸和脖子,也不愿与镜中那张脸绷得如鼓垫、一脸狐疑的陌生人面面相觑。
有时会看到一些关于年龄的书,不管是谁写的,总不免要说上了年纪是件美好的事。到了这个时候,你会聪明睿智、淡定如菊,这该有多美好。更妙的是,你还能懂得生活中什么最重要。我真受不了这种满嘴胡说八道的人。他们的脑子进水了吗?难道他们没有脖子吗?他们到底有没有受够遮遮掩掩的穿衣风格?这世上本来有百分之九十的衣服可以买,可就是因为会暴露颈部线条而只能忍痛放弃,对此他们是不是不介意?他们真不觉得只能买勒死人的高领装是一种悲哀吗?这一生中有过无数痛心的遗憾,比如没有买东75街上的那幢公寓,再比如经历过惨痛的爱情灾难,但最让我撕心裂肺的,还是我居然没有在年轻的时候温情脉脉地欣赏过自己的脖子。我从没想过要对它心存感激,亦从没料到这个曾经被我视为理所当然的身体部位,现在竟会让我如此怀旧感伤。
如今的我确实上了年纪,这一点毋庸置疑。我变得聪明睿智,又成熟稳重了,而且我也真正懂得了生活中什么最重要。但你知道我觉得什么最重要吗?我的脖子。
我恨手袋
我恨手袋,我真是恨死它了。如果你是那种见到手袋就两眼发光的女人,那么请不要费神看这篇文章,因为它和你显然不是一条道上的。这篇文章适用于那些痛恨手袋,对手袋一窍不通,且明白手袋反映的是疏于理家、做事毫无章法、有慢性“扔东西无能症”、搭配起那些处理要求高难度大的配饰永远失败的一类女人。她们的手袋里装满了莫名其妙的物品,例如几粒散落的TicTac糖、几片孤零零的布洛芬止痛片、丢了盖子的口红、年代久远的唇膏、几根烟丝(尽管十多年都没抽烟了)、从包装袋里掉出来的卫生棉条、去年十月去伦敦旅游带回来的几枚英国硬币、不知道哪一年坐飞机留下的登机牌、天知道是哪家酒店的房间钥匙、漏水的圆珠笔、完全无从考证是否用过的纸巾、一副遍布刮痕的眼镜、一只八百年以前的茶包、几张从支票簿上散落下来的皱巴巴且污迹斑驳的支票,以及没采用任何包装、看起来就像一直被用来刷银器的牙刷。
这篇文章谨献给那些到了七月中旬才想起自己还没买夏款手袋或隆冬之际仍背着草编包满街走的女人。也献给那些认为一只手袋卖五六百美元无异于光天化日打劫的女人。在此有必要声讨一下那个叫铂金包的顶级玩意儿,居然可以卖出一万美元的天价,而且你连它的边都不配摸,因为就算想买也没排队的资格。老天,还要排队!就为一只手袋!花一万美元最后还不是装满了那些不知道是猴年马月的TicTac糖!
简而言之,如果你是女人且懂得把手袋这种玩意儿与其主人画上等号的方式绝对变态,那这篇文章就是为你而写的。那位说过“朕即国家”(L'etatc'estmoi)的路易十四要不是用不着手袋,那他也许会说“朕即手袋”(Lesac,c'estmoi)。许多年以前,我就意识到我对手袋不在行,甚至有一阵子都没用手袋。我是自由作家,大半时间宅在家里。我不需要挎着手袋从书房走到厨房。出门的时候——通常是晚上,我常常只在衣袋里塞一管口红、一张20美元的钞票和一张信用卡。这是一只晚宴包能塞下的所有东西,我没必要买晚宴包,因而省了一大笔钱。晚宴包比一般的手袋贵得多,除非你是马克思主义者,否则很难明白是怎么回事儿。
可不幸的是,有时我出门还是得带点除基本品之外的东西。但这个问题很好搞定,我买了一件有大口袋的大衣。这样一来,我就把大衣变成了手袋,起码好过随时挎一只手袋。无论怎样都比挎手袋好。
下面讲讲有了手袋的下场。最开始你用小手袋。你对自己保证一定会保持手袋的整洁。你发誓说“这次我一定改”。你只放必需品——钱包和几样化妆品,还有模有样地把化妆品放入一只崭新锃亮的化妆包(你的“超人”女友恨不得同时挎几只手袋,她们用的就是这种化妆包)。不过,不出几秒钟,你的手袋便积攒了一大堆生命的残骸。化妆品不知怎的从锃亮的化妆包里掉了出来(好吧,你忘了拉上拉链),硬币又从钱包里滑了出来(好吧,你忘了扣上零钱袋),信用卡又鬼使神差地坠入了手袋底部的深渊(好吧,买了防晒霜之后,你忘了把信用卡放回钱包,而且你在高速公路上以时速70英里的速度行驶时搽了防晒霜,结果忘了盖盖子,现在防晒霜把手袋的内衬都弄脏了)。更要命的是,手袋中有相当一部分空间被所谓的“技术奇迹”给占据了,顺便谈谈这种“技术奇迹”吧,它掌管着你的地址簿和日程表——这个也不一定,有时没电了一切都玩儿完。此外,还有半瓶水和吃飞机餐时省下的一些零食(万一哪天饿得头昏眼花,突然想吃一块嚼起来如塑料一般的奶酪蛋糕时,它就派得上用场了)。也许你还能把球鞋塞进手袋,是的,我向上帝保证,这种事你干得出来!不知不觉之中,你的手袋就差不多有20斤重了,你背着这么重的手袋四处奔走,搞不好还有可能患上滑囊炎,甚至还得开刀。你的一切都在手袋里,光凭手袋就可以把哥萨克人打得抱头鼠窜。可问题在于,你打开手袋却什么也找不到。它只是一个塞满了东西的大黑洞,你得花几个小时四处摸索。也许手电筒派得上用场,不过一旦把它放入深似海的手袋,就免不了“从此手电筒是路人”的结局了。
那解决方案是什么呢?我已不复为整日宅在家的自由作家。我需要东西。我需要上班用的东西。我需要能够救我这一张老脸于水火的化妆品。我需要一只手袋,这简直是人间惨剧。我费了一些时间寻找答案。就像那些毅然投身于卡巴拉教1、山达基教2或瑜伽的好莱坞女人一样,但凡见到任何一篇宣称能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将我从手袋惨剧中拯救出来的文章,我都会虔诚拜读一番。我曾想,也许解决方案是买两只手袋。于是我真就买了两只,一只装私人物品,另一只装工作用品(是的,我当然知道那另一种手袋通常叫公文包)。
这套系统对大多数人都管用,但对我毫无用处。原因很明显,我前面就说过:我不是个做事有条理的人。于是我又试了另一个解决之道,那就是斥巨资买手袋,也许看在手袋这么贵的分儿上,我会被迫改改自己的性子,结果还是无济于事。我还试了Prada风格的那种既可双肩背也可单肩背的包,只是我刚刚买完就过时了,总之我为此付出了无数心血,最后把自己折腾得像个夏尔巴人。
然后有一天,我发现自己和一位女友来到了巴黎,且女友宣称她此行的目的是买一只凯莉包。也许你知道什么是凯莉包,可我不知道,连听都没听说过。什么是凯莉包?我问。女
友白了我一眼,也许她觉得我简直就像是在山洞里睡了一个世纪的原始人。然后她解释,凯莉包是成名于20世纪50年代的一款爱马仕包,因格蕾丝·凯莉王妃而闻名,从此就以王妃的姓氏来命名了。这款包非常经典,价值等同于全世界最完美的一串珍珠项链。虽然这款包目前仍在生产,但我的女友不想要新的。她要的可是复古型的凯莉包。她听说跳蚤市场上一位卖主手里有几只这样的包,但市场仅在周末开放,我们只得耐心等待,用这几天时间来吃喝玩乐。在女友看来,所有的这一切都只不过是一场大戏的序幕。这只包得要多少钱?我问。当她说大约3000美元的时候,我差点灵魂出窍。3000美元买一只旧手袋?这还不算飞机票的钱。(如果你正在计算的话,我可以告诉你,这笔账我算过了。)
言归正传,最后我们去了跳蚤市场,并找到了凯莉包。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它看起来就像我母亲以前背过的那种包。里面差不多什么也装不了,挂在我女友的手臂上有如一块铁板。我也许对手袋不懂行,但至少懂一点:任何直挺挺地挂在手臂上的手袋(而不是背在肩上的)不仅使你立即老十岁,而且会让你的半边身子僵硬起来。在这个现代世界里,你的手臂必须自由。我在此无意上纲上线,但一只手袋(就像高跟鞋一样)确确实实会削弱你自由行动的能力。这世界永远不会时兴男人手挽一只小挎包吧,原因之一正在于此。如果你的一只手被手袋占住,就意味着所有用两只手才能完成的趣事,比如冲入人群杀出一条血路、张开双臂拥抱心爱的人、勇攀成功高峰、疯狂拦出租车这些,都得与你告别了。
但不管怎样,女友还是买了凯莉包,并为此花了2600美元。颜色不是她想要的,但胜在型不错。当然,这只包必须马上做防水处理,因为一旦淋上一点儿雨,一半的价值就泡汤了。防水处理?淋雨?我居然从没想到手袋淋雨是件严重的事,就更别提做什么防水处理了。就在那一刻,我在心底埋怨起了我母亲,她怎么从来不教我如何呵护手袋呢?我几乎要自怜起来。但午餐时间已到。
我们俩去了一家小餐馆,凯莉包就供在桌子中间,有如纪念购物凯旋的一尊小型神龛。然后,就在餐馆外面,雨点从天而降。女友的双眼开始溢满泪水,双唇闭得紧紧的。要写实一点儿的话,那就是她的双唇鼓得恰如凯莉包一般。这是一场倾盆大雨,她的凯莉包还未做防水处理。一整个下午,她只得坐在那里等雨停,总之,心爱的包是一丝湿气也沾不得的。我觉得她和她的凯莉包很可能会坐在那里直到海枯石烂。岁月如梭,沧海桑田,雨就这么一直下着。她慢慢变老(但凯莉包不会),到了最后,一出现代版的罗德之妻化盐柱戏上演了,女友和她的包融为一体,化身为一座恋包狂的雕像。人们为她写乡村音乐,写寓言。就在那一刻,我不再为手袋而纠结了,我宣布放弃。
我回纽约给自己买了一只手袋。呃,其实也不能算是手袋。它只是个袋子。绝对是我这辈子拥有的最理想的袋子。上面有纽约市捷运卡的图样,黄色和蓝色的结合,黄是出租车的黄,蓝则是最令人发指的皇家蓝。因此,它和什么衣服都不搭。正因为如此,从更深层次的角度来看,它又是那种百搭良品。它是塑料的,所以百分百防水,无论是一年中的哪一个季节,它都貌不出众。它差不多没花什么钱(26美元),我以后都不会换“新欢”了,因为它看起来绝对背不烂。更重要的是,它从来就没流行过,所以永远也不会过时。
我得承认,这只袋子并非万能。在个别情况下我还是得用手袋,这真是讨厌。但大多数情况下我还是背着我的捷运袋四处奔走。无论走到哪里,人们总对我说,这只袋子真漂亮。你在哪里买的?我告诉他们,我是在中央站的交通博物馆买的,而且买袋子的钱可使本已十分出色的纽约市地铁系统更上一层楼。据我所知,他们离开后都去买了这种袋子,不过也许没有。但这无关紧要,重要的是,我现在很开心。
为人父母的三个阶段
/// 第一阶段:婴儿初生 ///
首先要说的是,我生孩子的那个时候虽然不算年代久远,但那时并没有像现在这样流行教人如何做父母的育儿经。当然,那时有父母,有父亲和母亲(有为父之道和为母之道),
但教育子女的理念几乎等于零,就算有的话也只处于萌芽期。什么是父母?父母就是有孩子的人。以下是身为父母要做的事:爱自己的孩子;时常带孩子出去玩;扔球给他们;给他们讲故事;得确保他们知道哪一样餐具是沙拉餐叉;教他们说“请”和“谢谢”;定期带他们理发;监督他们做作业。你绝不应该说的一些句子偶尔会不慎脱口而出(因为你的父母曾经
就是这样对你说的),比如像这样的句子:
你知道这要多少钱吗?
我说怎样就怎样,不要问为什么。
我说的是马上!
现在就给我住手!
回你的房间去。
杰西卡的妈妈同不同意杰西卡那么做是一回事,我同不同意是
另一回事。
皇冠?你要皇冠?
在过去父母只是父母而已,与现在从事科学育儿的父母不同,那时做父母要简单直接得多。你不需要书,就算有书,也只是儿科医师斯波克博士(Dr. Spock)写的那种育儿书,除非孩子的体温升到了39摄氏度,或得了小儿哮吼(或两者兼而有之),你几乎不会去翻阅它。你明白孩子有他自己的个性。他独一无二的个性,与生俱来的个性。在一段时间内,孩子得和你住在一起,忍受你的种种个性,你也得尽一切所能与孩子彼此磨合。
“他们永远不会改变”,人们在过去常常这样说自己的孩子。这是你有孩子之后形成的一种颇为莫名其妙的概念。孩子永远不会改变到底是什么意思?毕竟当孩子还是婴儿之时,你根本没法确定他们的确切个性(我此处说的“个性”是个极为广义的词,它意味着“整体”)。但最后那个婴儿还是会开始显露出个性来,当然,这种个性自然永远不会改变。举例来说,警察找上门,说你家那位八岁的孩子从五楼将一打鸡蛋扔到了西区大街上;这时你会情不自禁地忆起,孩子在14个月大时,就曾使过小性子,将放在高脚椅上的四季豆全都打翻到了地上。
在过去——我得重申一下,我这里说的当然不是19世纪,只是不久之前——人们认为孩子一显露个性之后就定性了,你不能把他们转变为另外一个人。20世纪80年代有一位儿科医师取代了斯波克博士的地位,他就是T.贝里·布拉泽顿(T.BerryBrazelton)。贝里是皮亚杰1的忠实信徒,他的书将婴儿分为三类——好动型、一般型和安静型。他从不认为安静型的婴儿会变成好动型的孩子,反之亦然。你的孩子就是你的孩子,如果他从小就让你筋疲力尽,那你就得一直筋疲力尽;如果他躺在婴儿床上盯着小汽车就能兴致勃勃,那以后长大了也是这么安静。
当我有孩子的时候,所有的理论又变了。你可以将罪责推到女权运动头上——女权运动的基本宗旨之一,就是鉴于进入职场的女性越来越多,让男性也参与到抚养孩子的工作中来,因此中性词“为人父母”(parenting)应运而生,养育孩子不仅意味着付出大量时间,也意味着付出无数心血。另外,你也可以将罪责推到那些反对女权运动的人头上——许多女性本不愿意进入职场(甚至不想和丈夫共同分担抚养孩子的工作),但不这样她们会内疚,因此她们被迫将做全职父母提升到了一个神圣的高度。
不管是谁的错,总之突然有一天,为人父母的育儿经就出现了。育儿是大事。育儿是一项狂热的工作。育儿亦是个庄严神圣的使命。育儿是个正在进行中的分词,就像“忙碌中”( d o i n g )、“奋斗中”( c r u s a d i n g)、“忧虑中”(worrying)这些词一样。育儿意味着主动积极,它需要你精力充沛,一刻也不能停歇。育儿意味着怀孕的时候就得放莫扎特的CD、无麻醉分娩、一直哺乳到孩子年龄大得能解开你的上衣为止。育儿概念始于一个假设:你的宝宝是一团可以随意揉捏的泥巴,你可以通过努力教育、辛勤指导和种种正面强化将其塑造得完美,可以上名校。育儿并非只是将孩子养大,它需要改造孩子,像养殖鹅肝酱专用鹅那样进行填鸭式教育,需要改进、润色、调整、操控,需要修剪枝条,使其茁壮成长。(有趣的是,我们的文化在这方面开始变得越来越矛盾,我们一方面相信孩子是完美的,一方面又相信人性中的一切都与基因有关——这进一步证明,那些说“智慧就是能同时接受两种互相冲突的想法”的人,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顺便提一下,为了实现育儿的目标,也就是既定的改造效果,我们还需要形形色色的辅助人员:儿语专家、睡眠顾问、心理医生、学习治疗师、家庭治疗师、语言治疗师、家庭教师。如果有必要的话,可能还需要服用可以改变行为方式的药物。神奇的是,育儿才刚刚流行,这种药物就正好问世了,天知道是不是巧合。
育儿有一个隐性假设,那就是父母陪伴时必须全身心投入,确保高质量。因此,无论孩子的活动有多枯燥,你都必须参与。观看他们的比赛,为他们鼓劲加油,如果有必要还得加以指导。即使这意味着得牺牲周末,驾车3小时20分钟四处奔波,最后只能坐在一间昏暗闷热的更衣室里,而在隔壁,你亲爱的孩子正在健身房中参加象棋锦标赛,被人杀得一败涂地,你也不能进去观战,以免一现身就会给孩子增加无形的压力。(父母愿意随时随地参与,有一个令人玩味的副作用,那就是学校以前需要由专业人员管理的活动,现在都一律交给了父母们打理。)
育儿意味着无论孩子是否理解你,你都有义务理解他们。理解是一切的关键。如果孩子深信你理解他们,或至少会试着理解,那他们进入青春期后就不会恨你。更重要的是,他们以后会长成快乐而从容的成年人,永不会把钱浪费在看心理医生或其他流行的自我完善功课之上。
育儿时使用的语言和纯粹为人父母所使用的语言截然不同,这种语言越冷静越好,不能用大号字体,不能有感叹号,但与此同时又要传递出压力或愤怒。有点类似于以下语言:
我敢肯定,你不是有意打碎妈妈的古董花瓶的,小甜心。
我们应该谈谈。
我知道你现在有多沮丧、多愤怒。
回房间待一会儿吧,等你气消了、心情平复了,再来找我。
如果你愿意,我可以给杰西卡妈妈打电话,看她怎么想。
先把作业写完,买皇冠的事好商量。
/// 第二阶段:孩子进入青春期 ///
对于现代父母来说,孩子的青春期无异于梦魇,这么说主要是因为你自己也经历过青春期,你知道那是什么滋味。青春期的孩子郁郁寡欢。青春期的孩子很愤怒。青春期的孩子很刻薄。事实上,你的孩子现在就对你很刻薄。
孩子进入青春期,会说些那会儿你的父母不让说的话,你要是没看过《麦田里的守望者》,他们说的话甚至会让你当场听傻。你的孩子很可能会抽大麻,虽然可能你也曾抽过,但起码是在18岁之后才抽的。你的孩子肯定会玩些不适宜且毫无意义的性爱,要知道,你20多岁才敢这样游戏人间。你的孩子会觉得和你在一起很丢脸,可能还假装不认识你,走起路来故意离你十步远。你的孩子毫无感恩之心。你隐隐约约地记得,你的父母也指责过你不懂感恩,但他们到底有什么值得感恩之处呢?完全没有啊。你的父母可没有承担起育人的重任,他们只是碰巧生了你而已。至少他们中间有一个人整日酗酒,而你可是育人的典范。为了让孩子感觉你在乎他们的每一丝情绪,多年以来你堪称鞠躬尽瘁。只要孩子醒着,你就会安排各种文化活动来丰富他们的每一分每一秒。他们的嘴里永远不会吐出“好无聊”三个字,因为从来就没时间无聊。你的孩子拥有你能给予的一切——比一切还多,不信你去数数他们的球鞋。你爱他们爱到了骨子里,远胜过你的父母当年爱你的程度。然而他们似乎和其他青春期的孩子毫无区别,最后还是成长为叛逆少年,而且只会更叛逆。为什么会这样?到底是哪里错了?
此外,由于现代营养学的进步,你家的那位少年长得人高马大,个头很可能比你还高。每周的零花钱相当于布基纳法索的国民生产总值。顺便说一下,布基纳法索是非洲一个极度贫困的小国,你和你的孩子从未听说过那里,直到最近用了几天时间做一份社会研究报告时才知道它的存在。
你的孩子变了,异于你当初想要塑造出的任何一个目标。你也变了。你从一个略带神经质却相当快乐的人堕落成暴躁、易怒、有暴力倾向的变态。但无须担心,你还有救。你可以找孩子在进入青春期之前你曾咨询过的那些心理医生和顾问,当初正是由于你始终如一的信赖和惠顾,他们已经把他们自己的孩子送进了大学或者法学院。
以下是他们会对你说的话:
青春期是孩子的青春期,不是父母的青春期。
青春期的存在是有原因的,它是为了帮助依恋或过于依
恋父母的孩子学会分离,他们迟早会离家独立,得为将来做准备。
我下面有几条建议,可以让你轻松应对压力。
这些建议会让你花掉几百或几千美元,这取决于你的居住地是大城市还是小地方。其实他们的话纯属胡说八道,事实是这样的:
青春期是父母的青春期,与孩子无关。
青春期的存在是有原因的,它是为了帮助依恋或过于依恋
孩子的父母学会分离,孩子迟早会离家独立,父母得为将来做准备。
没有任何轻松应对的方法,你只有苦熬着等青春期过去。
下面有个老笑话碰巧讲的也是青春期,我怀疑杜撰它的人肯定也有处于青春期的孩子。我这人不擅讲笑话。就算这是我的专长,你也许还是不大容易明白它的好笑之处,因为这个笑话很长,而且需要用犹太人的口音——人们讲老拉比1的故事时总会用这种口音。不过我还是要讲给诸位听。有一对夫妇去找拉比。“有什么可以效劳的吗?”拉比问。“我们遇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拉比。”这对夫妇说,“我们有五个孩子,但家里只有一间卧室,大家挤得快疯了。”拉比说:“养只羊试试。”这对夫妇马上弄了只羊回家。一个星期之后,他们去找拉比,因为多了只羊后家里变得更乱了。“养只母牛试试。”拉比说。过了一个星期,夫妇俩又来找拉比抱怨,因为家里更加硝烟不断了。“养匹马试试。”又过了一个星期,这对夫妇说他们已经忍到了极限。“你们马上就可以解脱了,”拉比说,“现在再把牲口扔出去。”
/// 第三阶段:孩子离家 ///
哦,空巢的戏码。焦虑。忧虑。以后的生活会如何?一旦孩子离开,你们两个人还有共同语言吗?以前对性事不感兴趣,可以拿家里有孩子当挡箭牌,现在该怎么办?
这一天终于来了。你的孩子上大学去了。你得静等伤感的到来。不过在伤感袭来甚至在它有时间袭来之前,一件令人毛骨悚然的事发生了:你的孩子一下子就回来了。美国大学的课程安排似乎都是一小块一小块的,而中间插入了许多长长的假期。这些假期可不叫“假期”,它们叫“短暂间歇”和“读书期”。有些大学甚至十月还要放假。你们谁听过十月假?届时你的孩子大可以住在巴黎的高档饭店里,因为严格以日来计,你付掉的大概相当于私立寄宿的费用了。就这样,孩子离开,回来,学费又涨了。然后,四年转瞬即逝。最后大学结束,孩子永远地离开了。
家真正地变成了空巢。
你还是父亲或母亲,但为人父母的日子已结束。现在怎么办?
你必须做点什么。
可却什么也做不了。
你无能为力。
我绝无虚言。
如果你怀念曾经身为家长时日复一日总有做不完的事,那我这里有一个解决方案:养只狗。不过我并不推荐这种方案,因为养狗需要巨大的付出,但至少它会让你有事可做。另外,
狗是极可爱的动物,更重要的是,它不怎么挑剔,而且还相对容易训练。
然而,你也只能做到这份儿上了。
与此同时,家里多出了一间房——孩子的房间。无论如何都不要让它保持原样。孩子的房间不是神殿,它不会变成史密森尼博物馆。把它变成书房、健身室或客房,如果以上三种房间你都有的话,那就把它变成一间专门用来包装圣诞礼物的房间。改造工作越早开始越好。把孩子的房间保持原样就等于鼓励他们回来。你肯定不想这样。
与此同时,你的孩子会偶尔回来。他们蜕变成了魅力非凡的人,这真是不可思议。你简直不相信自己居然有幸能结识这样的人。他们令你大笑。他们令你骄傲。你对他们怎么也爱不够。他们成功地忍受了你。你亦成功忍受了他们。你突然想起,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些年你从未打过他们,一时一刻也不曾有过,但不要再想了。这已毫无意义。你为人父母的岁月已终了。
除了担心。
担心是一辈子的功课。
早该知道的一些常识
每个人只能做你自己。
买,不要租。
绝不要嫁给一个你舍不得与之离婚的男人。
沙发套要用米色系布料。
不要买百分之百纯羊毛的衣物,即使它看起来极其柔软,即使在店里试穿时毫无瘙痒之感。
不要和11点之后还给你打电话的人做朋友。
拦截即时邮件上的每一个人。
即使是全世界最优秀的保姆,工作两年半之后也会崩溃。
未来不可预知。
最近四年的心理治疗完全是浪费钱。
飞机不会坠毁。
35岁时让你看不顺眼的任何一个身体部位,到了45岁都会让你无比怀念。
到了55岁,就算你瘦成一张纸片,腰上还是会有一团松松垮垮的肥肉。
腰上的肥肉从背后看尤其明显,因此你必须重新审视衣橱里半数左右的衣服,尤其是白衬衣。
把每件事都记录下来。
保持写日记的习惯。
多拍照片。
空巢之痛总是被低估。
你可以点一份以上的甜点。
衣橱里不应该有太多黑色高领衫。
如果鞋子在鞋店里不合脚,那永远都不会合脚。
孩子进入青春期时,绝对有必要养只狗,起码家里还有人会给你好脸色。
备份你的文件。
把所有物品超额投保。
每当有人说“我们的友情比这个更重要”之时,你可得小心了,因为事实几乎总是相反。
馅饼皮没必要亲手做。
半夜之所以醒来,是为了喝第二杯酒。
一决定离婚,就应该去找律师准备文件。
小费要多付。
有些事永远不要让他人知道。
如果衣橱里买失手的衣服只有三分之一,你就已经是穿衣达人了。
如果朋友担心自己会在飞机失事中丧生,要你做他们家小孩的监护人,你大可以说不。
这世上没有秘密。
想想另一种选择
60岁时,我在我最喜欢的五座城市之一拉斯维加斯举办了一个盛大的生日派对,一整个周末,我们都在吃吃喝喝和赌博找乐子。一位朋友在赌桌上扔出了12点,我们所有人都赢了一点小钱。我们大呼小叫闹成一团,上床睡觉时我还兴奋得几乎头晕。这股高兴劲儿持续了几天,因此,我成功地忘记了60岁生日的所有意义。多年以来,否认一直是我的生活方式,我真的相信否认很有用。在我看来,对付这种生日的唯一办法就是尽一切所能将年龄抛诸脑后。虽然如今我的身体远不如30、40或者50岁时的状态,但我的发型绝对是有史以来最好的,我还拥有心爱的公寓。正如俗语所云,想想另一种选择吧。
如今我已过了四个60岁生日,诸位读到这篇文章时,我很可能已经过了第五个60岁生日。我还可以勉强撑过60岁,但61岁就没那么好玩了,62岁更次之,63岁是个灾难,64岁会让
我产生生理性厌恶,65岁简直让人恨之入骨。我可不会亲自透露这些阴暗的想法。从外表看,我是个开朗阳光甚至盲目乐观的人。但坦白说,迈入60岁大关实在太悲哀了。长长的阴影无
处不在:朋友不是归于尘土就是病魔缠身。忧郁的氛围挥之不去,你不得不沮丧地承认,你的人生——无论有多快乐有多成功——仍然充满了大大小小的失望与错误。有些梦想永远无法成真,有些抱负永无实现之日。简而言之,人生处处是缺憾。
伊迪丝·琵雅芙(Edith Piaf)的成名曲《无悔》是一首好歌,我懂得她的心情。我可以代入自己的感情;我大可以言之凿凿地说我没有什么值得后悔的。毕竟,我犯过的大多数错误最后要么使我变得更坚强,要么变成了有趣的故事,有的甚至还让我赚了一点小钱。但说老实话,我后悔极了。
市面上写给高龄女性的书五花八门,形形色色。据我所知,它们讲的都是清一色的乐观论调,满篇陈旧空洞的说教,还说什么女人一旦摆脱了抚养孩子的痛苦义务、月经和全职工
作后,生活该变得多么美好。我发现这些书全无用处,和我以前读过的关于更年期之类的书一样烂。为什么有的人硬要写书说老年人比年轻人更幸福?这根本不可能。就算大脑一点儿也没有退化,你也得动不动就得去苦苦思索前一天见过的人叫什么名字。就算身体机能再好,你也不能像以前那样切洋葱,不可能骑车几英里还毫无骨折的危险。如果还在工作,你会被年轻人围剿。如今无论是市场、人口结构还是时代潮流都是他们占主导地位,他们要抢你的工作,而且很快就能得手。如果还有艳福能享受男欢女爱的话,你也永远找不回曾经的高潮。还有一点,你不能穿比基尼。唉,我真后悔26岁的时候没有一整年都穿比基尼。如果有年轻人读到这篇文章,请马上穿上比基尼,动作要快,不到34岁就千万别脱下。
一天,一位杂志编辑找我,她和我一样也已年过六十。她的杂志准备出一期有关年龄的特刊,所以想请我写篇文章。我们开始讨论这个话题,她说:“你知道什么最让我抓狂吗?为什么我们这个年龄的女人总喜欢说‘在我那个年代……’?现在就是我们的年代!”但现在并非我们的年代,现在是他们的年代。我们只是死赖着不离场而已。我们不能穿工字背心,我们不知道50 Cent是谁,手机上所有的功能我们几乎都看不懂。如果不小心在遥控器上按错键导致电视屏幕一片雪花,我们不知道该如何还原。(这才是真正的空巢之痛:孩子们离开了,而只有他们会用遥控器。)科技是个贱人。我如今想听个心爱的电台节目,都不知道该在车载电台上按哪个按钮。自行车上的齿轮看得我一头雾水。唉,我没法骑自行车了!谢天谢地,至少现在还没人给我送数码手表。诸位如果碰巧是我的朋友,请千万别送我任何数码之类的玩意儿。
有一天,我去洛杉矶的一家商店购物,里面的牛仔裤对我来说正好很合腰。当我突然发现前面的顾客竟是南希·里根时,我几乎吓得发蒙。你知道我有多老了,居然和南希·里根在同一家商店购物。
总之,我对那位编辑说,你错了,大错特错。如今不是我们的年代,是他们的年代。然而她不撞南墙不罢休。她说,这样也好,我倒有了另一个想法:帮我们写一篇“痛恨变老”的文章吧。我告诉她,找个只有50岁的人写这类文章吧。就算我曾经痛恨过变老,但这种心情早已过去。我现在很满意自己的年龄。
不过有句话还是不吐不快,我实在想不通为什么这么多人一写年龄就胡说八道——尽管我深深理解没人愿意读到那种说“变老是噩梦”的文章。我们这一代人从小受的教育是,我们几乎无所不能。我们积极主动,老天,我们还恨不得抢占先机。我们会正面思考。我们有力量。我们重视任何建议。如果某种药片有用,我们就会服用。如果处于某种状态可以事半功倍,我们就希望达到那种状态。当听说某种刚刚上市的天价面霜可以使时光倒流时,就会毫不犹豫地出门把它买回来,尽管我们深深明白广告词都是骗人的。最近购入的五款垃圾面霜就是证明。为了预防阿尔茨海默症,我们玩填字游戏;为了预防癌症,我们每天吃六颗杏仁;为了将任何隐患掐灭于萌芽状态,我们不惜把全身器官都扫描一遍。我们可以控制一切。生命的方向盘由我们一手掌握。我们始终处于时代前沿。我们可以列出长长的清单。我们寻找更多永葆青春的方案。我们在网络的海洋里遨游。但有些事情却是绝对、肯定且完全无法控制的。就是那个以D开头的字眼1,我偏不说出来,但这并非忸怩作态。迈入60岁大关之时,你一命呜呼或重病缠身即将奔赴黄泉路的概率会一路飙升。死亡是狙击手。你心爱的人、喜欢的人、认识的人纷纷被伏击,它无处不在。下一个可能就是你。
也许你可以躲过一劫,但很快你又会成为狙击手的目标。与此同时,朋友们相继离世,留下你一个人站在原地,孤单、心痛、愧疚、无助和绝望排山倒海而来。你无能为力。每个人都会死。“答案是什么?”格特鲁德·斯泰因1临死前问爱丽丝·B.托克勒斯。爱丽丝没有回答。
“既然这样,那问题在哪儿?”斯泰因又问。
哇,问得好。
不过也不尽然。在我脑海里常会盘旋这样一些问题:比如,你是败家子还是守财奴?你是把每天当生命的最后一天来过,还是以为自己还能再活二十多年所以拼命存钱?生命到底是太短还是太长?你是疯狂工作,还是放慢脚步细嗅玫瑰?我们该将碳水化合物置于何地?难道我们真的要在有生之年拒绝面包吗(尤其是在如今美国的面包美味得几乎销魂夺魄之时)?那我们还要吃巧克力吗?格特鲁德·斯泰因,我要问你一个问题——我们还要吃巧克力吗?
去年,我的闺蜜茱蒂过世了。我和她无话不谈。她是我最好的朋友,我视她如姐妹、如母亲,有时甚至视她为女儿,她是万能角色之王。一天她打电话说,她撞到了一件极诡异的事,舌头上居然长了肿瘤。之后不到一年,她就去世了,享年66岁。她到临终前都不想死。她死得很痛苦。如今她去了另一个世界。我每天都会想她,有时一天要想六七次。像这样一个周末,我本应和她一起去布里奇汉普顿看“春园”古董展。隔壁房间的壁炉栏就是她在古董展上发现的,壁炉上方贴的那张海鸥画也是她给我的,这一切才过了两年而已。转眼又是一个六月,每年六月我们中间就有一个人必做玉米面包布丁,这样的搭配虽然可笑,但我们都很喜欢,它的原料仅为玉米面包预拌粉和奶油玉米罐头。茱蒂的布丁里面总是放酸奶油,而我的则为无酸奶油版本。“嗨,甜心。”她每次给我打电话总这样称呼我。“嗨,宝贝。”“哈啰,我亲爱的。”无论是对我还是对其他认识的熟人,她似乎从未直接喊过名字。我有一条她的白色羊绒披肩,她过世后我披了好几天。我把自己裹在披肩里,甚至披着它睡觉。但现在我舍不得披它了,因为这似乎是我的茱蒂留在这世上的最后一丝痕迹了。我要和她说话。和她共进午餐。我要她给我一本她刚刚读过的好书。她的一颦一笑仍然历历在目,我没法相信,她已离开,只余我独活。在发现舌头上长有肿瘤的几个月之前,茱蒂和我出去吃午餐,庆祝一位朋友的生日。那一年至为痛苦,差不多每个星期都能听到熟人的死讯。吃饭时我说,那我们该怎么办?难道不该谈这个吗?我们每个人终归要走到那一步。死亡无处不在。
我们怎么躲得过?那位过生日的朋友说,噢,好啦好啦,我们不要纠结了。
是的,我们不要纠结。不要。
其实那个时候我想和茱蒂谈谈死亡,趁我们还没有生病、还没有油尽灯枯的时候。我想推心置腹地谈谈比如“你到了终点会想要什么”这个话题——呃,我确实提到了“终点”,但这是整个话题中最诡异的一部分。实际上,死亡并不给人终了或是不可避免的感觉。它似乎仍然……还是可以避免的。不过并非如此。我们的大脑有一部分明白所有人都会死,但在某种程度上却又拒绝相信。
但我还是想和茱蒂谈谈死亡,这样等不可避免的事发生时,我们可以知道彼此的心愿,无论对方希望以何种方式告别人世,我们都可以相互成全。可一旦医生发现了她的肿瘤,这种谈话自然就成了禁忌。当你活得好好的,没有生命危险之时,立生前遗嘱会容易得多,因为那时它只是假设而已。如果我们谈过死亡,那现在会有什么不同呢?如果没有得病,你肯定不知道死是什么滋味。你大可以想象自己视死如归,但真到了那个时候你可能会被吓破胆。你大可以希望自己会坦然接受死亡,但到了那个时候你很可能只会死命抗拒。你不知道自己的病情是否致命,不知道该如何反应,也不知道能有什么选择。你甚至不知道能不能了解到预后的真相,因为真正的问题是:真相是什么?谁会告诉我们?我们难道真要听吗?
几个月以前,我的朋友亨利去世了。他是我们公认的幸运儿。享年82岁,一生多姿多彩,生活富足,事业成功。他对抗黄斑变性1的方式真让人为之喝彩,两年以来,他的朋友几乎都不知道他看不见。然后,他写了一本讲述自己逐渐失明的书,这本书的重量级很可能要胜于他这一生所有的伟大成就。
他死于心脏衰竭,安详地在睡梦中离开,爱他的家人都守护在他身边。在去世的前一天,亨利央人去他的办公室把一只大号的棕色多档文件夹取来,原来里面装的都是他年轻时收到的情书。他把情书一一寄还原主,并给每个女人写下了温馨的短笺,然后销毁了剩下的东西。更令人吃惊的是,他还给自己的葬礼做了全面详细的安排,包括要放什么样的音乐。所有事项被一一列出,保存在电脑里一个名为“退场”的文件中。
我真心钦佩亨利,他处理死亡的方式令我震撼,太励志了,只是我不知道如何效仿。比如说,我以前收到的情书如今已悉数遗失(这并不是说我以前有大把情书)。就算我能全部找到,而且也能一一寄还原主,我敢打赌他们一定会看傻眼的。我和这些男人已经多年不相往来,种种迹象表明,他们所有人似乎都非常善于忘记我,在这方面他们的本事实在太强了。不过安排葬礼我还是很在行的。举例来说,如果葬礼过后要宴请宾客,我知道可以提供什么食物。莱克星顿大街上那家名为“威廉·波尔”的店卖的手指三明治就挺不错的,酒水就用香槟好了。我喜欢香槟。这样的气氛真喜庆。但其他的,我就不知道该如何安排了。我甚至不知道是该土葬还是火葬——大半是因为我一直担心火葬会在某种程度上降低投胎转世的概率。(如果真有投胎转世这回事的话。然而,就我所知是没有的。)
“我不想死。”茱蒂说。
“我相信奇迹。”她说。
“我爱你。”她说。
“你相信这种事吗?”她说。
不,我不相信。我仍然不能相信。
但我们不要纠结。
让我们展颜一笑。
恣意大笑。吃喝玩乐。
把握当下。
生活还要继续。
它可能会变得更糟。
有一天我们甚至得考虑时下流行的“另一种选择”。
与此同时,我们仍然在这里。
到底该怎么办?
我不知道。也许答案已在不言中。再过几分钟,我的这篇文章就写完了,我会马上回归生活本身。松鼠把屋顶掏了一个洞,我们不知该如何是好。马上就要下雨了,我们得把沙发靠垫拿进屋子。我得买更多浴油。唉,我才想起,在此有必要谈谈浴油。我现在用的浴油正好是我的心爱之物,它的全称是“德国世家柠檬浴油”。大约20美元一瓶,按说明足够用两个星期。上面写一次用一瓶盖,但一瓶盖根本没感觉。一瓶盖是不够的,我很早就明白了这一点。如果说最近这几年让我有什么心得的话,那就是不要抠抠搜搜地用浴油,如果明天就要死去今天还拼命节省,那可真是个白痴。因此我猛用浴油,用量之多绝对超出你的想象。泡过澡后,浴缸里一层油,有如发生了石油泄漏事件的海面。但幸亏有了这种浴油,我的皮肤有如丝绸般光滑。我得出门再买些浴油,现在就走,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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